打工仔「WFH」模式變「007」無間斷加班 工會促就過勞死定義立法

撰文:莫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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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高人民法院上月底裁定一宗「996」加班(朝九晚九,每周六天工作)引發的勞資糾紛案例為違法後,香港打工仔工時仍然過之而無不及。有工會今日(3日)發表調查,指本港六大行業普遍出現工時長問題,其中一名受訪者每月工時長達400小時,即每日工作16小時,調查同時發現工時越長,過勞風險越高。工會指疫情令打工仔變成「WFH」在家工作模式後,變相「007」(朝零晚十二無休息)待命,批評勞工政策過時,要求勞福局制定過勞工作定義,並就標準工時立法。

調查指工時越長 過勞風險越高

港九勞工社團聯會上月以電話或網上問券形式訪問工會旗下資訊電子、服務業、交通運輸、公務員及資助機構、飲食及機電六大行業會員,合共收回131份有效問卷,有63%受訪者稱毋須大量體力勞動,有48.1%固定在早七晚七的時段內上班,其次有29%人需要早間或晚間輪班工作,受訪者年齡介乎於31至65歲。

有銷售員每月工時達400小時

調查結果發現,77%受訪者每月工作時間超過176小時,當中有45.5%每月工作超過256小時,35.6%每月工作超過276小時以上,最誇張的一名受訪者每月工時達到400小時,即每月上班25日,每日工作16小時,據知對方任職零售業女銷售員。

調查根據台灣當局對過勞量表定義的指引,評估受訪者過勞風險,結果發現79%受訪者個人或工作相關過勞程度達到中等或以上,37%受訪者達到嚴重程度,若按每月工時的組群劃分,每月工作超過256小時的受訪者中,有高達58.6%出現嚴重過勞情況,而每月工作176小時以下的受訪者中,只有13%有嚴重過勞情況,反映工作時間越長,出現嚴重過勞的比例越高,同時每月工作超過176小時的受訪者,感到疲倦、健忘、肩頸發麻、頭痛胸悶等12項過勞症狀,較工時低於176小時的受訪者多。

疫情改變本港打工模式及生態

聯會副主席譚金蓮表示,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很多打工仔由指定辦公室上班變成「WFH」在家工作模式,看似可輕鬆在家邊工作邊打理家中事,但實則全天候待命,她認識一名電訊業合約項目經理,公司由40人裁減一半人手至20人,其餘人士全部在家工作,惟她要處理跨境電話合約服務,有時凌晨零時過後,還要與外國客戶開會,處理工作細節,「以前劃定辦公室上班時間,𠵱家老細一個WhatsApp call或國外電話故障,佢就要即時開zoom處理。」結果變相「007」(朝零晚十二,每周七日)無間斷工作或待命,做法完全不合理;若在家因工受傷,還要向保險公司證明當時正在工作,否則不獲受理工傷賠償,打工仔權益難獲保障。

她又引述勞福局在今年6月在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發表委托職安局進行一項「工作間死亡個案與工作情況關係的研究」報告時,認為工作期間猝死個案的工種或工時,與過勞沒有直接關係,然而日本已就過勞工作死亡作出定義及發指引,若患上血管疾病死亡的員工,死前一個月或半年內每月工作超過某一時數,便有機會列入過勞死個案內而獲得賠償,台灣亦有就過勞工作定義發出指引,相反香港完全沒有制定過勞工作定義及法例,若有員工非在工作處所中猝死,而是入院後數日死亡,更不列入為疑似過勞猝死的案例進行研究。

聯會主席林振昇表示,勞工處對上一次修訂《僱員補償條例》,已是2005年將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沙士)和甲型禽流感列為職業病,做法不合時宜,促請勞福局盡快制定工作過勞定義,為每月總工作時數定下過勞水平,長遠應立法規管標準工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