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揭新租管立法後成效不彰 劏房租金佔入息比例較去年反升

撰文:莫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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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劏房租金的新租管條例立法今年1月生效後,不但不能保障租住權利,反成為業主加租的催化劑。社協公布最近不適切居所租戶調查,發現相比上一年的同類調查,受影響最大的1至3人劏房住戶收入微升或保持不變,但租金佔家庭入息的比例不斷上升,最誇張佔比超過一半,反映租金在新例立法後有加無減,有唐六樓劏房戶稱業主以單位重建為由,加上覷準她全家人輪候公屋多年不敢遷走,去年立法前先加租12%即700元,放言「你唔鍾意可以搬走。」今年隨時再按條例封頂上限加租一成。社協建議政府盡快訂立起始租金,規管租金水平,差餉物業估價署亦應加強主動執法,「唔係坐喺度等租客投訴先做嘢。」

1至3人家庭劏房租金中位數佔入息比率較去年上升

社協今年1月至5月以網上問卷形式訪問291名來自油尖旺、深水埗、觀塘、九龍城、荃灣等12區不適切居所的居民,當中95%居住劏房,其餘居住板間房,床位房及天台屋等,以居住劏房的受訪者為例,沒有房間的套房租金中位數為4,700元,有房單位租金中位數為5,500元。有84%受訪者正申請公屋,整體公屋輪候時間中位數為46個月。

調查發現,自立法會去年10月三讀通過《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落實劏房租務管制,今月1月正式實施後,有16%受訪者遭業主、地產代理或二房東拒絕簽新租約,12%遭加租或迫遷,有59%指條例通過後同類單位在巿場上租金有所上升。有58%受訪者認為在條例下業主不會履行責任,63%認為租務立法不能保障其租住權益。

今次問卷調查與2年前的同類調查作比較,發現家庭去年平均收入中位數較前年下跌,但與今年相比大約持平或微升,以一人家庭為例,月入中位數由去年3月的6,500元微升至今年5月的6,750元,但租金佔入息比例中位數卻由去年的40%急升11個百分點,至今年佔51%;二人家庭月入中位數去年與今年同為8,000元,但租金佔入息比例中位數由去年50%微升至52%,三人家庭月入中位數去年與今年同為12,000元,租金佔入息比例中位數由去年的41.67%加至今年的46%,反映基層收入在疫情下未有上漲,但租金在租管立法後呈上升趨勢,變相降低基層生活水平。

去年加租12%立法後可再加10% 劏房戶:業主話我唔鍾意可以走

韓小姐與丈夫育有一子一女,2017年以5,000多元租住面積大約100呎的唐六樓劏房單位,現時租金已加至6,300元,當中加幅最高的一次是去年8月,業主以單位已被納入重建為由,要求加租700元,加幅達12%,並揚言「你唔鍾意可以搬走。」由於她已輪候公屋8年,擔心遷走後不久後便要上樓,白白浪費搬遷及添置傢俬費用,只能肉隨砧板上硬食加幅。她擔心租管立法後業主今年死約期滿後可再加租一成,「到時點算呢,走又唔係,唔走又唔係。」

陳小姐與丈夫及6歲兒子一家三口2016年以4,500元租住油尖旺一個面積約150呎的唐七樓劏房單位,每年加租約200元,至2020年初疫情爆發後,業主一度體諒租戶收入大減一度凍租,至今年1月再協商新租約時,業主明言加租500元至5,600元,追回前一年凍租加幅,當她表明需要時間考慮,並致電政府熱線詢問新租管制條例會否規管加幅時,業主立即在一星期後循土地審裁處兩度發信要求她一個月內搬走,嚇得她急急簽下新約。她稱丈夫月入只有萬餘元,疫情期間收入最低只有8,000元,但租金連水電費合共便超過6,000元,令她無法持家,只好求助社協提供食物支援,而目前輪候公屋6年多仍然上樓無期,只能暫住劏房內繼續無了期等待,「硬食加租唔開心,但又唔敢搬。」

社協促兩年內加入規管起始租金條文 設兩年一檢機制

社協副主任施麗珊表示,綜合調查各項數據,反映劏房租金已失控,遠超基層可負擔水平。「若以起始租金按差餉估價署租值作比較,籠屋係(巿面租值)7至9倍,劏房係2至3倍,分租唔係唔可以牟利,但𠵱家(劏房)業主係暴利,咁係咪合理呢?」 現時條例未能解決租金「離地」問題,促請2年內於條例加入規管起始租金的條文,規定業主分間出租後,年租收入不得高於差餉估價署租值的120%,並且設立每兩年一檢的機制,以貼近巿面租值實況。

她又指立法後半年以來,劏房租管成效並不明顯,建議差餉物業估價署應主動執法,例如主動上門洗樓或發信抽查業主單位,並與非政府機構成立的6隊服務隊合作,上樓拍門主動聯絡劏房租客了解情況,而非「坐喺度等租客投訴」,長遠則增加公屋及社會房屋供應,盡快舒緩房屋供應緊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