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下白泥唐狗女「靚靚」誤中捕獸器 左後肢見骨須截肢

撰文:鄧康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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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流浪狗誤墮捕獸器陷阱!一隻兩歲半唐狗女,日前在元朗下白泥村附近誤中捕獸器,更因過度慌張,強行掙脫捕獸器,導致左後肢扯甩皮肉。唐狗負傷「失蹤」數日後,至本周二(14日)被尋獲,惟因傷口見骨須截肢,目前交由愛護動物組織「NPV 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照顧和醫治,並替其取名為「靚靚」。

受傷的唐狗約兩歲大、雌性,並沒植有晶片,目前在「NPV 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的獸醫診所接受治療。據了解,該隻唐狗於上星期在下白泥村誤踩中捕獸器,左後肢被緊纏受傷哀叫,有年約70歲的熱心老翁發現欲提供協助,但唐狗女懷疑受驚過度,強行掙脫捕獸器後,負傷逃去無蹤。事隔數日至本周二(14日),該名老翁再發現受傷唐狗,遂向組織「NPV 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尋求協助,並帶往獸醫診所治理。

劫後重生 獲取名「靚靚」

據該協會高級幹事吳小姐表示,唐狗女被帶到診所時,其傷勢已十分嚴重,左後肢慘被扯甩皮肉,傷口深可見骨,部分捕獸器的鋼索仍緊緊勒住其左後肢,且因唐狗一度「失蹤」,傷勢延誤了多日,獸醫只好在當晚為其截肢,猶幸手術成功,目前在該協接受全面護理和治療,並獲義工取名為「靚靚」,希望唐狗傷勢穩定後,能重新適應截肢後的生活,「做隻健康靚靚狗」。

吳小姐又形容,從「靚靚」的傷口所見,可以想像到牠當時為了逃脫保命,冒着左後肢有可能被扯斷的風險,仍拚命地強行脫離陷阱,難以想像狗狗所承受的痛苦。她批評,捕獸器是殘忍的捕捉動物方法,但可惜香港甚至其他國家仍然視之為合法用具。

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殘酷對待動物行為包括殘酷地打、踢、惡待、折磨、激怒或驚嚇動物,或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監禁3年及罰款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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