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東北】村民提司法覆核機挑戰原址換地計劃 斥政府照申撥款

撰文:黃桂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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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委會於26日下午召開會議,討論新界東北發展項目撥款,涉及逾355億元,由於超時未進行表決。有馬屎埔村民就政府於2018年5月10日公布的「政府發展清拆行動的特惠補償及安置安排擬議加強措施」(簡稱「510方案」)及「原址換地」計劃提出司法覆核,批評政府現時審議新界東北撥款,是漠視司法程序,要求暫援撥款申請。

居民就「原址換地」申請司法覆核

馬屎埔村民關漢貴指,2012年,時任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曾指新界東北會採用傳統收地模式,即由政府負責收地,惟至2013年政府卻轉軚落實用公私合營模式,更於同年7月推出《古洞北和粉嶺北新發展區契約修訂申請 (包括原址換地 )》的準則,發展商若符合當中四項要求,即可申請「有條件契約修訂」(包括原址換地)。其中一個要求為,發展商需於已經指定規劃為私人發展的土地範圍內,儲存足夠4萬呎或以上相連土地,及土地業權必需統一,便可向政府提出契約修訂申請(原址換地)。關漢貴的母親於2018年4月就「原址換地」提出司法覆核。

馬屎埔村民關漢貴(中)指,2012年,時任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曾指新界東北會採用傳統收地模式,即由政府負責收地,惟至2013年政府卻轉軚落實用公私合營模式。(黃桂桂攝)

「510方案」沒諮詢

除了關漢貴的母親,另一馬屎埔村民亦於去年10月就政府提出的「510方案」提出司法覆核。有村民斥,政府未有就「510方案」向全港30萬寮屋居民諮詢,是剝削市民知情權,強搶作為村民私有財產的寮屋,「而所謂的120萬補償方案,更是誤導全港市民!為甚麼棕地都有補償的時候,農地卻沒有補償?」

馬屎埔關注組成員於26日下午到法援處遞交請願信。(黃桂桂攝)

法援處拖延半年未處申請

根據法律援助處的《顧客服務標準》,處方承諾會於申請當時起計算三個月內審查案件,惟馬屎埔村民指,自去年10月遞交文件後,法援處一直未予答覆,直至三個月限期前,突然稱文件未齊,需補交文件,「到交完文件,又要等三個月審批,結果拖到現時仍未處理該司法覆核案件。」關漢貴憤然說:「上次我哋有兩個60歲以上的村民到法援處遞交文件,職員態度惡劣,更要村民等逾2小時,根本係歧視我哋!」

馬屎埔村村民:「到交完文件,又要等三個月審批,結果拖到現時仍未處理該司法覆核案件。」(黃桂桂攝)

村民批政府無視司法程序

關漢貴又指,馬屎埔村民現正向法庭就「510方案」及「原址換地」申請司法覆核,「由於已進入司法程序,政府不應無視程序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要求立即暫緩申請!」逾十名馬屎埔環境關注組成員於26日下午到金鐘的法律援助處遞交請願信,要求署方儘快處理他們的申請。

村民要求署方儘快處理他們的申請。(黃桂桂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