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隊試行「可信媒體」准入封鎖線採訪 記協主席︰製造更多問題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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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澳工業邨的壹蘋果大樓被警方國家安全處搜查,警方以「無構成威脅」為條件,有以往可出席警方記者會的媒體,不允許傳媒隊伍靠近大樓採訪。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接受《香港01》專訪時,承認是警隊對採訪安排的新試行措施。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回應表示,業界事前從未聽過有該試行措施,警方單方面試行「不負責任」,當中警方制定「可信」傳媒名單條件,包括不會阻礙警方職務及對警方構成危險,屬於嚴重指控,主觀地附加「可信媒體」為採訪條件,會製造更多問題,質疑與《警察通例》有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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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公民記者仍可在「橙帶」外採訪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接受《香港01》專訪指,警方就現場採訪活動有最新試行措施,指所有公民記者仍可在「橙帶」封鎖線外停留採訪,但警方會另外安排「可信媒體」方可進入封鎖線內範圍採訪,指界定準則是視乎有關媒體過去表現,有無作出一些警方認為並非專業記者的行為,包括是否持平報道、無參與報道以外活動、不會阻礙警務人員工作及對警方構成危險等。如何令不在名單上的媒體信服,會否提供證據及「上訴」機會,如何令人相信不是打壓「新聞自由」?他再三強調有關措施屬「行動決定」。

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回應鄧炳強的講法,指出業界事前從未聽過有該試行措施,認為警方單方面試行是不負責任,《警察通例》有清楚列明,警方須盡量配合傳媒工作。他指警方未能與業界有共識前,更應就原則問題溝清楚。

記協主席楊健興認為警方單方面試行,不負責任。(羅君豪攝)

楊健興質疑走向發牌制

就警方制定條件列明不會阻礙警方職務等,楊健興指出,對於任何新聞工作者而言都是嚴重指控,正如警方在搜查壹蘋果大樓事件上,在現場劃設兩個採訪區,由警員自行揀選部份傳媒採訪,對不獲進內的媒體是「抹黑」,令警方與傳媒關係惡化,工會亦已多次呼籲警方提供相關證據包括片段等,工會亦希望跟進。

楊健興質疑有關試行措施是走向認可發牌制,主觀地附加採訪條件,只會「製造更多問題」,包括刻意區分「可信媒體」的意思,是否指「不友好、不合作、警方不當是記者傳媒?可以今日話你間媒體不合作,過幾日又到第二間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