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女童玩沙遭猥褻!陌生翁當眾這樣摸 途人拍片報警 判刑出爐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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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發生兒童遭猥褺案件。屏東1名老翁見到1名5歲女童獨自在國小籃球場旁玩沙,竟然心生淫念,上前當當眾猥褺女童。有熱心途人見狀,用手機拍下罪證後報警,將淫狼繩之於法。法官經審理後,判處被告入獄4年。

老翁當眾猥褺5歲女童
台媒於今年4月報道,李姓老翁和受害5歲女童一家並不認識,案發2024年4月18日下午,李翁行經屏東縣1間國小籃球場,見到女童獨自在上址玩沙,觀察後留意到女童年紀尚幼,而且不識拒絕要求,於是將女童抱到自己胯下位置,將女童右手捉着伸入自己短褲內,觸摸其生殖器官,而李翁亦伸手入女童內褲撫摸。
途人用手機拍下犯案過程兼報警
途人見狀用手機拍下李翁的犯案過程,同時叫姪女報警處理。警方其後拘捕李翁,而他被羈押近9個月後獲得保釋候審。
家屬拒和解 法官判被告囚4年
案件在屏東地方法院進行審理,法官檢查醫院診斷記錄、受害人及相關證人口供後,難以認定李翁指侵受害人,但的確進行猥褻行為,認為被告明知女童年性自主意識尚未發展,但為了逞一己私慾,戕害女童身心健全成長,但考慮到被告認罪和表明和解意願,但遭受害人一方拒絕,判處「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名成立,判處監禁4年,案件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