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海關截4走私旅客 共檢$58萬私煙等 判囚4至6個月及罰款

機場海關截4走私旅客 共檢$58萬私煙等 判囚4至6個月及罰款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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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於2月28日及3月3日,在機場分別截查兩名抵港男旅客及兩名抵港女旅客,年齡介乎28至37歲,並在他們的個人行李內,共檢獲約13.8萬支未完稅香煙及約7,400支另類吸煙產品,市值總共約58.8萬元,應課稅值總共約45.6萬元。

該4名抵港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以及進口另類吸煙產品,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和《進出口條例》被捕,分別於昨日(28日)和今日(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各被判處監禁4至6個月,以及罰款500元。

4名抵港旅客行李中,分別藏有未完稅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海關提供)
4名抵港旅客行李中,分別藏有未完稅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海關提供)

海關表示,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根據《應課稅品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海關共檢獲約13.8萬支未完稅香煙及約7,400支另類吸煙產品,市值總共約58.萬元,應課稅值總共約45.6萬元。(海關提供)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海關共檢獲約13.8萬支未完稅香煙及約7,400支另類吸煙產品,市值總共約58.萬元,應課稅值總共約45.6萬元。(海關提供)
4名抵港旅客行李中,分別藏有未完稅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海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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