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醉漢赤膊推車返屋企 交警回應:不算酒駕 但不宜提倡

湖北三醉漢赤膊推車返屋企 交警回應:不算酒駕 但不宜提倡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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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三名男子酒後不開車,改推車回家,影片在網絡流傳後引發大批網民熱議「是否構成酒駕」。當地交警部門回應指出,此行為不屬於酒駕,但具有一定的交通風險。

綜合多家內媒報道,事件發生於6月11日晚間9時許,湖北襄陽市一名雷姓女子在樊魏路拍下畫面,只見三名男子赤膊上陣,在車來車往的道路上費力推行一輛小型轎車。據稱,他們是為了「避免酒駕」才改以人力推車,並戲稱此舉也是「鍛鍊身體」。

該影片在社群媒體上迅速引發關注,不少網民質疑這樣的行為是否仍屬酒後駕駛。襄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新大隊隨即調取沿途監控畫面,發現三人推車從鄧城大道輔路轉入樊魏路,經桃園路路口後於附近一間汽修店停下,全程約500公尺。

從監控顯示,其中一人於車輛駕駛座外側扶著方向盤,另兩人在車尾部推動,車內並無人乘坐,亦無啟動發動機。警方指出,此種行為「不屬於傳統意義上的駕駛」。

湖北3名男子近日酒後推車上路,被路人拍下。(微博)

根據當地交警說法,行為人推車的行為也能證明相關人員主觀上明知酒後不能駕車,而選擇替代性的推車方式,不具有酒後駕車的主觀故意,也不符合車輛處於行駛狀態,不能認定為酒駕。

不過,警方亦指出,三人推車行為發生在機動車道及機非混行道路上,存在「佔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的違法問題。「如果在推車過程中發生了交通事故,也是屬於機動車交通事故,這種行為也相當危險」,交警提醒,儘管初衷是避免違法,但此類行為亦不宜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