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養女13年!狠養母嬰兒時期起即施虐 用刀棍打到斷牙兼多處傷

虐待養女13年!狠養母嬰兒時期起即施虐 用刀棍打到斷牙兼多處傷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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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發生養母虐待養女案件。吉隆坡1名中年家庭主婦在養女仍在襁褓之中就已經施虐,長期使用木棍、石舂和杵等虐待,甚至用菜刀將她劃傷,導致13歲受害人牙齒斷裂,身體多處地方受傷,暴行曝光後。女被告在庭上認罪,被判入獄8年。

受害人在嬰兒時期起,就一直遭到養母虐待。(AI生成圖片)
受害人在嬰兒時期起,就一直遭到養母虐待。(AI生成圖片)

嬰兒時期起開始施虐 打到13歲

當地媒體於7月報道,54歲女被告是1名家庭主婦,住在雪州瓜拉雪蘭莪本達哈拉花園,早年和丈夫收養1名女嬰,受害人在嬰兒時期起,就一直遭到養母虐待,被告使用木棍、石舂與杆和菜刀等施虐。受害人被打到13歲,牙齒斷裂,身體多處位置同樣負傷,案件去到2025年6月才曝光。

養母庭上認罪

涉案養母被控觸犯《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a)條文「疏忽照顧孩子,使其暴露危險中」,一旦罪成,最高可被罰款5萬令吉(約8.9萬港元)或最高入獄20年,抑或兩者兼施,女被告在庭上認罪。

受害人被打到13歲,牙齒斷裂,身體多處位置同樣負傷。(AI生成圖片)

丈夫觸犯毒品相關罪行服刑

主控官強調被告不但未能履行監護人的責任,更令受害人留下身心創傷,請求法庭判處相應和具震懾力的刑罰,以警示被告和廣大公眾。被告法援律師希望法庭准許,讓被告刑期從被捕日開始計算,同時表示被告沒有任何收入,其丈夫目前正因毒品相關罪行服刑,所以她無力支付罰款。

法官判囚8年

法官裁定被告入獄8年,刑期從6月28日被捕日開始計算,額外加2年簽守行為,刑期屆滿4個月內完成40小時社區服務工作。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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