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違反指令致患者失救死 深圳衛健委:暫停院前急救資質半年
2025年8月5日凌晨,深圳市民張女士腹部劇痛,家人撥打120急救電話。按急救中心調度指令,她本該被送至龍華區人民醫院,卻被送到救護車所屬的深圳健安醫院。在家屬多次強烈要求下,患者終於被轉入龍華區人民醫院,卻因搶救無效離世。
2026年4月8日,深圳市衛健委通報稱,深圳健安醫院未按120調度指令將患者送往指定醫院,違反相關規定,罰款7.6萬(人民幣,下同),並責令暫停院前醫療急救服務6個月;患者家屬已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已委托專業司法鑑定機構開展醫療損害鑑定,後續將依據鑑定結果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救護車違反調度指令將患者送至民營醫院
《紅星新聞》報道,家屬介紹,無論是直線距離抑或行車距離,其家距離「三甲」龍華區人民醫院最近,家屬表達的意願也是去龍華區人民醫院搶救,但抵達現場的深圳健安醫院急救站工作人員未執行急救中心調度指令,將張女士送到救護車隸屬的深圳健安醫院。
2025年8月5日凌晨,張女士被送到健安醫院急救室,當時意識清醒,但入院不足一小時已出現休克,CT確診「腹腔大量積血,血管破裂可能性大」。健安醫院相關負責人查看後,在病歷中記錄「條件合適轉上級醫院進一步治療」。
在家屬多次強烈要求下,近8個小時後,張女士終於被轉入深圳市龍華區人民醫院。龍華區人民醫院病歷顯示,當天早上9時許入院時,張女士已「上腹部疼痛10小時,神智昏迷,意識喪失,雙側瞳孔散大」,被診斷為失血性休克並極重度貧血、脾動脈破裂出血及脾門血腫、急性腎損傷、電解質紊亂等13項症狀。接受手術後,她同日下午因脾動脈瘤破裂出血搶救無效離世。
家屬認為,深圳市健安醫院無能力卻介入醫療搶救、醫務人員瞞著家屬單方面取消轉院,相關醫務人員涉嫌構成醫療事故罪,他們已向公安機關報案,但尚未立案。
家屬認為延誤最佳搶救時間 涉事醫院被罰
2025年11月27日,龍華區衛健局調查後認定,健安醫院連續兩次違反急救調度指令,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破壞公共救援體系根基,被處以7.6萬元罰款,並暫停院前急救資質半年。
為避免類似悲劇重演,家屬向廣東省衛健委發出建議深圳市120急救體系整改信件。2026年4月2日,廣東省衛健委回覆家屬稱,將督促深圳市衛健委檢查市內所有120急救網絡單位、120急救站,對檢查不達標的責令其整改或暫停其院前急救服務,以保障深圳市院前急救醫療服務質量。
家屬認為,當時未按調度的急救措施延誤最佳搶救時間,當局對涉事醫院的處罰結果過輕,他們難以接受,目前已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覆議,要求撤銷市衛健部門「暫停6個月」的處罰,責令重新處理。同時,醫療損害司法鑑定已委托相關司法鑑定中心,正在等待鑑定結果。
深圳市衛健委:家屬已提起民事訴訟
2026年4月8日,深圳市衛健委發布情況說明,經查實,深圳健安醫院未按120調度指令將患者送往指定醫院,違反了《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急救條例》相關規定。龍華區衛生健康局已依法對其作出罰款7.6萬元的行政處罰;市衛生健康委依據相關規定,責令該院自2026年3月18日起暫停院前醫療急救服務6個月。
目前,關於醫院搶救延誤、轉院不及時等問題,患者家屬已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已委托專業司法鑑定機構開展醫療損害鑑定,後續將依據鑑定結果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深圳市衛健委已經組織對全市院前急救醫療網絡單位開展全面檢查,對檢查發現問題的,視情況採取責令整改、暫停或終止院前醫療急救服務等措施;對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同時,市急救中心正全面梳理和優化急救調度系統,推進急救指揮調度全流程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