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多次出示假委任證冒警盜款 遭重案組拘捕及起訴

撰文:劉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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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於12月11日中午約12時,接獲一名56歲本地女子報案,指一名男子在當日早上到達其位於灣仔皇后大道東75號的住宅單位後,自稱警務人員,並出示一張警察委任證,要求入內檢查。報案人事後發現單位內有6,000元現金被盜。灣仔警區重案組人員經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後,鎖定一名目標男子,12月14日凌晨在北角英皇道一單位,拘捕一名40歲姓李本地男子,涉嫌「冒充警務人員」及「盜竊」,人員並檢獲其案發時懷疑穿着的衣物及一張假冒警察委任證。

警方指,被捕男子已被暫控一項「冒充公職人員罪」及一項「盜竊罪」,案件已於昨日(12月16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初步調查顯示,被捕男子懷疑涉及多宗同類案件,警方呼籲如市民目擊有關案件,或曾遭遇類似事件,可致電3660-7543或3660-7544與灣仔警區重案組聯絡。

警方續指,市民如遇到有人自稱警務人員時須份外小心,如有懷疑,應要求對方出示委任證及與警方聯絡以確定其身份。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任何人如假冒公職人員,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1,000元或入獄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