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深水埗掃黃 拘捕39歲外籍女

警深水埗掃黃 拘捕39歲外籍女
撰文:楊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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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23日)下午約3時,深水埗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調查,於深水埗北河街和鴨寮街一帶展開掃黃行動,其間拘捕一名39歲外籍女子,她涉嫌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147(1a)條,任何人在公眾地方或在公眾可見的情況下,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

警大埔廣福坊唐樓冚淫竇 拘兩內地女檢避孕套毛巾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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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今日(7日)下午約2時在區內展開打擊非法賣淫行動,在大埔廣福坊兩個唐樓劏房單位內,拘捕兩名分別40及48歲的持雙程證內地女子。

兩名被捕女子涉嫌在街頭唆使他人以金錢換取性服務,她們涉嫌「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及「違反逗留條件」,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在單位內檢獲一批證物,包括避孕套及毛巾等。

兩名被捕女子涉嫌在街頭唆使他人以金錢換取性服務,涉嫌「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及「違反逗留條件」。(警方提供)

警方強調,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47條,任何人在公眾地方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最高可被判入獄6個月及罰款1萬元。警方呼籲市民提高警惕,不論是索取或提供性服務均可能犯法,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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