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殉職後留言稱狗官死一個點夠 男警煽動罪成 被判囚10個月

撰文:劉安琪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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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警女總督察林婉儀前年在反走私行動中墮海殉職,時任男警涉在警務處Facebook留言指:「希望啲狗官死晒添,多謝」、「狗官死一個點夠」等言論。裁判官香淑嫻早前斥被告留言輕佻、涼薄、流露喜悅之情,裁定其罪名成立。案件今(20日)在西九龍法院判刑,香官指,被告犯案時刻意在留言中表露警員身分,無疑是要增加其可信性,加大煽動效果,他還押期間依舊向感化官堅稱沒有煽動意圖,反映他毫無悔意。被囚10個月。被告即申請保釋等候上訴,遭香官拒絕,須即時入獄服刑。

被告崔駿民(26歲),被控一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即於2021年9月25日至2021年9月28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在 Facebook 發布公開陳述,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或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被告崔駿民獲同袍撰信求情,均指被告只是口不擇言說出了黑心話。(資料圖片)

被告投考3次才獲警隊取錄

香官判刑時引述被告的背景報告指,被告於內地出生,15歲從廣州來港,其後完成高中及基礎文憑課程,3次投考警隊後終在2017年5月成功考入警隊。案發後被告辭去警員職務,現正修讀IVE兩年制高級文憑課程。雖然其律師求情時曾指被告母親於內地設廠營商,他可在母親工廠內獲高薪厚職,惟背景報告指被告母親只是任職工廠技工,案發前被告每月支付母親5,000元家用。

被告稱案發前遭警長戲弄取笑

香官續指,被告離職後依靠個人積蓄過活,母親另會每月給他6,000元生活費。被告曾稱當差是其夢想工作,他在警隊4年間獲12次嘉許;2019年9月,被告因被一名警長戲弄取笑,為發洩怒火發布涉案留言,承認魯莽行事,但無心詛咒,現已對其不負責任的言論感到羞恥,希望就事件對林婉儀家人造成的困擾致歉,亦意識到其行為並不道德。

被告強調無煽動意圖

被告在背景報告中,強調他沒有煽動意圖,明白要為網上言論負責,承諾不再使用社交媒體,只盼盡快完成學業後,另覓工作供養家庭。香官續指, 辯方力陳被告沒有宣揚政治主張,或煽動以武力推翻政府,只因一時之氣、過分憤世嫉俗和口不擇言而犯案,又稱當時社會局勢已穩定下來,被告言論難以引起情緒,他人微言輕,其Facebook上留言亦無人搭話,相信瀏覽警務處專業的人也不會受到該些看似是癲言瘋語的言論影響,也沒有證據顯示他成功煽動他人針對警員或政府,過去有良好品格的被告因本案受到壓力,現已失去夢寐以求的工作,重犯機會微。

官認為民間敵對情緒仍隨時一觸即發

香官表示,2019年社會事件引起連串暴力行為,「狗」這個術語由此開始在網上被廣泛使用來形容警察,雖然自國安法實施後,有效遏止暴力行為,社會整體氣氛漸趨緩和,但社會事件衍生出來的事情還未完全過去,多宗相關案件仍在審訊或等候審訊中,市民間敵對情緒隨時一觸即發。被告執意發佈涉案留言,增加市民敵對警員及政府的風險,容易引起憎恨。

揭露警員身份增煽動效果

香官批評,被告留言時刻意揭露警員身分,意圖增加其可信性,藉以打擊警方公信力,為政府管治威信帶來影響。被告在全球廣泛被使用的Facebook、警方擁50萬名訂閱者的專頁及警徽頭像旁留言,顯然是要增加煽動效果,引起市民對警方的藐視,居民間不滿或離判,其罪責十分嚴重,須處阻嚇性刑罰,監禁無可避免。被告至今依然堅稱沒有煽動意圖,可見他沒有悔意,最終判他入獄10個月。

主要證人供詞。(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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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指被告留言涼薄輕佻並流露喜悅

香官裁決時指,被告身為警員理應知道查案講求證據,不相信自稱熱愛警隊工作的被告,單憑在警署的道聽塗說的談話,堅信林當時已殉職。香官另指,被告留言指「希望有得認魚啦,最好就死埋」,明顯與他聲稱對林殉職感到難過並不相符,直言難以理解為何留言如此涼薄、輕佻,字裡行間流露喜悅心情。

刻意在警方FB留言挑撥對警察不滿

香官另言,相信被告刻意選擇在警方Facebook公開留言,尤其在警徽這個象徵警隊尊嚴的標誌旁發表惡毒言論,藉此提倡警隊應被藐視、憎恨及離叛,挑撥對警察的不滿,令人接受警隊內充斥「狗官」。

用詞難免刺激部份人士的情緒

香官認為,被告用詞難免會刺激到支持警方執法的人之情緒,即使案發時反修例事件引起的暴力事件雖已大致平息,市民間敵對情緒也只是稍為平靜下來,隨時一觸即發,涉案留言顯然具有煽動意圖,因此裁定他罪名成立。

同袍求情稱只是口不擇言

辯方律師求情時稱有4封同袍的求情信,但最後只呈上兩封,同袍稱指被告只是口不擇言,才說出涼薄及黑心的說話,希望法庭能考慮被告一向循規蹈矩能予以輕判。

案件編號:WKCC461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