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谷生育 明年對避孕藥品和用具徵收增值稅 網民:強行催生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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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6年1月1日起,內地銷售避孕藥品和用具,將依法徵收增值稅,不再享受免徵增值稅的優惠政策,而最終消費者或為此買單。相關政策引發廣泛熱議,不少網民認為這是由於內地生育率低迷,當局「谷生育」的做法。

2025年內地推出育兒補貼制度,新生兒三年總共可領10800元人民幣財政補貼。(視覺中國)

內地目前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避孕藥品和用具免徵增值稅。而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第二十四條免徵增值稅的項目中,則不再設有「避孕藥品和用具」這一項。

免徵增值稅政策的取消,將對避孕藥品和用具的生產、銷售企業產生直接影響,企業需要重新評估成本結構,調整定價策略,並可能面臨市場競爭加劇的挑戰。隨着增值稅的徵收,避孕藥品和用具的市場價格或會上漲,從而增加消費者的購買成本。

相關政策引發網民熱議:

「強行催生的組合拳。」
「增加避孕成本,提高生育率?」
「就是不解決根本問題,反正啥花樣都有。」
「低生育率的最主要原因是收入低,假期少。別整其他沒用的。」
「又是哪個磚家出的主意?看似提高避孕成本,那有沒有可能降低夫妻性生活次數,從而影響夫妻親密關係,然後提高離婚率呢?」

據《第一財經》報道,上海交通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樺宇介紹,增值稅法中免稅項目取消了避孕藥品和用具,而增值稅法實施條例(徵求意見稿)只是明確減免稅細部規定,因此這意味明年起避孕藥品和用具將徵收增值稅。

目前,內地避孕藥品和用具主要適用13%增值稅稅率。而增值稅是流轉稅,理論上稅負由最終消費者承擔,即消費者買單。

自2026年1月1日起,內地銷售避孕藥品和用具,將依法徵收增值稅,不再享受免徵增值稅的優惠政策。(網上圖片)

1993年增值稅法暫行條例首次公布時,就將避孕藥品和用具列入了免稅項目中,此後幾次修訂均保留。專家分析彼時內地實施計劃生育,對避孕藥品和用具免徵增值稅可降低避孕成本,控制人口過快增長。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說,因為當前內地人口政策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避孕藥品和用具應當適用與其他普通藥品和用具相同的稅收待遇。

王樺宇也認為,這主要是內地人口政策調整,目前鼓勵生育。因此,這一稅收優惠政策也隨之調整。

2021年發布的《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明確,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並取消社會撫養費等制約措施、清理和廢止相關處罰規定,配套實施積極生育支持措施。2025年內地推出育兒補貼制度,新生兒三年總共可領10800元人民幣財政補貼,另外,國家還免除幼兒園大班兒童保教費。

據了解,增值稅是內地第一大稅種。財政部數據顯示,今年前10個月國內增值稅58858億元人民幣,按年增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