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小巴司機撞斃六旬漢 被捕揭執照亦過期 認危駕等罪囚1年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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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文田常盛街去年4月發生交通意外,一對夫婦橫過斑馬線時,妻子過馬路後,轉頭見丈夫被小巴撞倒,躺臥地上雙眼鼻孔流血,送院不治。肇事八旬小巴司機,被揭其駕駛執照已過期兩個多月。司機今(26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無牌駕駛兩罪,求情稱因疫情關係,未能如期驗眼續牌,他今年更確診患上腦退化症。暫委法官陳永豪指,雖然被告行為並非差到令人覺得鹵莽自私,但駕駛者見到班馬線安全島便應留神,更何況涉案路段是被告日常駕駛的路線,認為他需為其行為負責,判他入獄1年,罰款4千元及停牌5年。

被告冼沐生(82歲),承認於2022年4月12日在何文田常盛街及常樂街交界危險駕駛一輛小巴,導致男子王照東(65歲)死亡;及駕駛時沒有效駕駛執照。

被告冼沐生承認危險駕駛及駕駛時無有效駕駛執照,被判入獄1年。

王被撞至雙眼鼻孔出血

案情指,案發當晚約7時半,王與妻子在常盛街及常樂街交界一條斑馬線過馬路,期間妻子先越過馬路,王再過馬路時,遭被告所駕的小巴撞倒。妻子回頭時,見到王臉朝天躺在路上昏迷,雙眼和鼻孔出血。救護員其後趕到現場,但王已無呼吸脈搏,送院後證實死亡。驗屍報告顯示,王身體多處受傷致死,與遭汽車撞擊的情況脗合。

被告稱受疫情影響未能如期續牌

案發時被告沒有超速駕駛,他在同日被捕後,警方發現其駕駛執照已在兩個月前屆滿,案發時已過期69日。他在警誡下稱,當時沒有看到其他行人,但王突然走出馬路,又指他自1975年已取得小巴駕照,因受疫情影響,未能如期安排驗眼,申請續領駕駛執照。

被告今年被驗出患腦退化症

辯方求情指,案發時王突然走出馬路,被告收掣不及繼而撞倒他,其時沒有超速亦無醉駕。被告事發後已退休,現靠綜援維生,今年更被驗出患上腦退化症,他認罪且有悔意,案發時只是一時失神才會引致意外發生。

意外為死者家人帶來冤屈

陳官判刑時指,本案是令人心傷的悲劇,被告行為並非差到令人覺得鹵莽自私,雖然判監或會對他的家人造成創傷性影響,但意外對死者家人帶來冤屈、困難和怨憤,駕駛者亦需為自己行為負責。法官又指,被告並非單單一刻分身,一般駕駛者都會留意斑馬線的安全島,何況涉案路段是被告日常駕駛的路線,故決定判他入獄12個月,罰款4千元及停牌5年。

案件編號:DCCC 100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