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打火機燒蟻變燒屋!男租客不慎燒毀房東5間套房 判刑曝光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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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內有昆蟲的確令人煩厭,但不宜用火驅趕,以免引發火災。台中1名男子發現其租住的套房內有螞蟻,於是用打火機打算燒蟻,卻不慎誤燒廁紙和垃圾,火勢頓時一發不可收拾。男租客和其他房客嚇到急逃,最終造成5間房間被燒毀。男租客事後捱告,在庭上承認「失火」罪名,法官判處拘役40天,但可易科罰金。
用打火機打算燒蟻
台媒於今年10月報道,案發2025年4月3日傍晚6時許,59歲賴姓男租客身處套房內,見到電腦枱上有螞蟻,竟然用打火機打算燒蟻,惟打火機不慎跌在地板,誤燒電腦枱和地上廁紙,賴男見狀想用衣服蓋住起火的廁紙,但廁紙飛到一旁,燒着1包垃圾及1包衛生紙,結果火勢加劇。
火勢迅速蔓延 幸無人受傷
火勢迅速蔓延,除了賴男承租的303室之外,301、302、305、307、308室,以及3樓的公共走道、雜物室周邊、公共浴廁和晾衫區同遭波及,室內裝修、天花板及家具均被焚毀,所有人及時逃生,無人受傷,消防將火撲熄。
男租客被判拘役40天 可易科罰金
王姓房東事後表示,該處3樓本身間隔成10間套房出租,火勢主要集中在3樓,總共5間套房全數被燒毀,賴男接受調查時承認過失,隨即被控。案件在台中地院審理,賴男承認未有注意用火安全,最終釀成火災,導致房東及其他房客財物受損,但法官考慮到被告認罪,並和部份房客達成和解及承諾賠償,裁定「失火」罪名成立,判處拘役40天,但可易科罰金4萬新台幣(約1萬港元),案件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