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猜拳輸到脫光!遭2少年輪姦 被告家長二次傷害︰女方有責任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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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發生少年輪姦少女案。新北1名少女和少年友人飲酒猜拳,她輸到脫光全身衣物,用棉包住全裸身體躺在床上,隨後另1名少年上門,2人聯手壓制少女性侵得逞,受害人父親驚悉事件後報警提告。

案件被揭發後,2名少年被告的家長竟認為女方亦有責任,表示最多各自賠償1萬新台幣(約2,500港元)。法官經審理後,認為2名少年的行為嚴重傷害受害人身心,家長沒有盡到監督義務,判處他們各自賠償50萬新台幣(約12.5萬港元),即合共100萬新台幣(約25萬港元)。

受害人猜拳時輸到脫光衣物,隨後遭2名少年輪姦。(示意圖/gettyimages)

少女猜拳輸到全裸 遭2少年壓制輪流性侵

台媒於今年12月報道,受害人本身認識案中廖姓和楊姓少年,案發於2023年3月27日凌晨,受害人受到廖男邀請前往友人住所飲酒,他們玩起猜拳遊戲,約好輸家需要飲酒或脫去1件衣服。楊男其後受邀上門時,赫見受害人已經輸到脫光所有衣物,僅用棉被包住全裸身體,而且躺在床上,他們遂聯手壓制受害人,繼而輪流將她性侵。

2名少年接受感化教育

受害人父親事後得知事件,陪同女兒到警局報案,案件在少年法院進行審理,廖男和楊男需要接受感化教育。受害人父親另向他們及其家長各自索償100萬新台幣(約25萬港元),合共200萬新台幣(約50萬港元)。

2名少年的家長表示,只能各自拿出1萬新台幣(約2,500港元)賠償金。(示意圖/gettyimages)

家屬二次傷害 認為受害人同有責任

廖男家長辯稱,當晚受害人主動參加脫衣遊戲,並非由其兒子脫衣,雖然兒子做錯,但受害人都有過失,最多只願意拿出1萬新台幣(約2,500港元)達成和解。楊男家長更自稱已經盡了監督責任,只能負擔到1萬新台幣(約2,500港元)賠償金。

2名少年被判合共賠100萬新台幣

法官卻認為,廖男和楊男對受害人的身心造成嚴重傷害,其家長未能舉證證明自己盡到監督義務,理應負上賠償責任,判處廖男和楊男的家長需各自賠償50萬新台幣(約12.5萬港元),受害人一方共獲100萬新台幣(約25萬港元),案件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