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男性侵!看守所男犯側睡肛門遭指侵 CCTV拍到犯人1動作超噁心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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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苗栗看守所發生男男性侵案。1名男子在看守所舍房內,趁舍友熟睡時先隔內褲撫摸對方臀部,隨後用手指插入其肛門,對方痛到驚醒過來。受害人事後向其他舍友求助,通知看守所管理員和報警處理。男被告聲稱「開玩笑」摸了對方臀部,卻否認指侵行為,但法官查看閉路電視,證實男被告的確性侵受害人,事後更將手指放到鼻子嗅了大約3秒,裁定「乘機性交」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3年10個月,即使被告提出上訴,卻遭駁回。
隔內褲撫摸臀部 用手指插入肛門
台媒於2025年12月報道,案發2024年4月,受害人和男被告同住苗栗看守所1間舍房,受害人當時側躺熟睡,男被告先隔住內褲撫摸其臀部,見到對方沒有反應,繼而用手指插入對方肛門,同時繼續撫摸,直到其他舍友起床活動,他才肯停手。受害人早因痛楚而驚醒,事後寫紙條向同房其他舍友求助,舍友建議翌日通知看守所管理員,最終驚動警方。
被告稱「開玩笑」摸臀 否認指侵
案件在苗栗地方法院進行審理,男被告承認用手摸向對方屁股,但他一時說自己正在睡覺,可能自己沒有意識,不小心摸到對方,一時改稱看到原告和其他人互動時有撫摸行為,所以他才「開玩笑」摸了原告臀部,但始終否認用手指插入其肛門。被告反過來指控原告企圖恐嚇,威脅他交出20萬新台幣(約5萬港元),辯護律師亦指,原告缺乏其他直接證據,指控未必成立。
CCTV拍到過程 入獄3年10個月
法官卻翻查閉路電視,發現案發當晚9時38分左右,男被告的確伸出狼爪,得手後更將手指放到鼻子嗅了大約3秒。法官認為被告利用受害人熟睡期間無法反抗,侵犯其性自主權,加上否認犯案,裁定「乘機性交」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3年10個月。被告不服提出上訴,遭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