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副教授約女舊生看夜景!車內強抱狂吻 她崩潰報警拒和解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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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人師表,理應愛護學生,就算是對舊生都不能越軌!台灣高雄1名大學已婚副教授相約1名已畢業的女生,前往高屏溪河堤看夜景,2人坐在車內一邊品嚐美食,一邊飲酒聊天,其間副教授色心大起強抱女方,甚至湊臉狂吻,嚇到受害人崩潰報警。副教授捱告認罪,提出支付賠償金達成和解,卻遭受害人拒絕。法官經審理後,裁定被告性騷擾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但可易科罰金。
畢業後師生仍保持聯絡
台媒於2025年12月報道,涉案林姓男子案發前已婚,和妻子育有小孩,在台灣高雄1間大學擔任副教授,本身和受害人是師生關係,受害人畢業後仍然和林男保持聯絡,案發時雙方相約看夜景。
緊緊擁抱女生猛親臉臂
案發於2024年10月23日晚上9時許,林男開車載同受害人前往大樹區高屏溪河堤,在迷人夜景下,2人坐在車內進食飲酒談心。林男懷疑受到酒精影響,一時起了歪念,突然緊緊擁抱女方,不理會對方抗拒,低頭猛親其左臉頰及手臂,受害人奮力掙脫下車報警。
被告願賠償 受害人拒絕和解
案件在橋頭地院進行審理,林男正在攻讀博士學位,在庭上承認罪行,不斷表示為事件感到後悔,提出支付賠償金,以換取和解,但受害人態度強硬,堅持拒絕和解。
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 但可易科罰金
法官考慮到被告身為大學教師,不知自重,利用獨處機會性騷擾受害人,嚴重損害其身心,裁定干犯《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但可易科罰金,以每日1,000元(約250港元)折算,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