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法德啟動恢復核制裁程序 伊朗應看清此是「友軍之火」

撰文:葉德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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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稱「歐洲三國」(E3)的「伊朗核協議」簽約國英、法、德周二(1月14日)正式啟動可導致聯合國對伊朗制裁全面恢復的紛爭調解程序。自伊朗去年5月初開始逐步違反核協議規定,以回應美國正式落實其單方面的石油制裁後,英法德三國一直猶豫應否啟動此等程序;到伊朗聖城軍將領蘇萊曼尼(Qassem Soleimani)1月3日遇刺,伊朗決定不再遵守任何協議的核條款,三國才不得不作出回應。

在核協議問題上,歐洲三國一直站在伊朗一方,從冒着美國制裁風險以「支援貿易兌匯工具」(INSTEX)圖助伊朗繞過美元系統對外貿易,到馬克龍在去年8月底藉法國G7峰會之機突遨伊朗外長扎里夫(Mohammad Javad Zarif)到訪,企圖討得喜愛戲劇性場面的特朗普與之會面,皆清楚可見。

畢竟美元霸權難敵,歐洲三國也是愛莫能助。說到底,伊朗目前的經濟難局最終還是要靠美伊兩國解決,他國插手在短期內難有可見成果。」承認責任。

特朗普在支持者集會上稱蘇萊曼尼是「狗娘養的」(son of a bitch)。此等言論有助提升伊朗的國際觀感。(路透社)

明是開火 暗屬相助

可是,當伊朗全面不遵守核協議之後,如果協議各方都不作出任何回應,這份稱為《聯合全面行動計劃》(Joint Comprehensive Plan of Action,JCPOA)的國際協議,將名存實亡、可有可無。

為保其實,避免任何國家(例如美國,以及一直想藉機消滅伊朗軍事威脅的以色列等)可藉核協議已亡為藉口作出任何激烈行動,英法德三國無可奈何也要做出這個看似是不滿伊朗的行為。因此,這個能恢復對伊全面制裁的程序,其實只是出於伊朗「友軍」不得已而為之的幾響炮火。

深怕此舉為伊朗管治階層中的強硬派所用,英法德三國還特意聲明,他們仍希望核協議能夠成功,而此行動並非加入美國「極限施壓」政策的舉措。

如果我們看看這個紛爭調解程序,更可見要進展到對伊朗重施聯合國制裁的階段,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英國首相約翰遜(Boris Johnson)提出以「特朗普協議」取代伊朗核協議,似乎要為特朗普「退場」留一個下台階。(路透社)

三國「口硬手軟」 制裁將永不落實

首先,程序啟始後,由中、俄、英、法、德和歐盟組成的核協議聯合委員會將有15日解決爭端,如獲全體同意更可延長期限。然後,如果任何一方不滿,上述各方的外長將另有15日去解決爭端,此期限亦可延長。另外,爭議雙方亦可以同時將糾紛交由一個獨立諮詢小組用15日時間解決。隨後,糾紛將有30至35日的解決限期。

由於上述程序有不斷押後的可能,只要「歐三」不用力推行,制裁伊朗的程序已能胎死腹中。

其後,如果糾紛依然未解,投訴方可中止履行協議規定——由於英法德三國無力幫助伊朗繞過美國制裁,他們是否繼續履行協議,實際影響甚微。程序於此即可了結。

不過,如果「歐洲三國」真的要爭取恢復制裁,他們此時才可以向聯合國安理事,而且在安理會受理前,他們要先證明其他在核協議聯合委員會框架下的方法都用盡,依然未能解決問題。隨後,安理會須在30日內通過解除制裁的決議,否則制裁將會恢復。

由此可見,如果英法德繼續一直以來的「口硬手軟」策略,這個程序可以「調解」至天荒地老而未見伊朗制裁恢復。

不過,要英法德保持原有對伊朗友善的立場,伊朗方面也要繼續保有因蘇萊曼尼遇刺案而獲得大大提升的外交道德高地,而且不要真的發展出核武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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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不能再硬下去

目前,伊朗因錯誤擊落烏克蘭航空客機「先否認、疑似消滅證據,過了三天才承認責任」的舉動,引發德黑蘭多所大學連日反政府示威,伊朗的強硬派已一度切斷互聯網,又威脅使用武力,甚有此前死亡人數傳約200至1500不等的反政府示威的影子。如果強硬派繼續如此政策,除了會使大部份伊朗人因蘇萊曼尼之死而團結一致的愛國情操一下子再受衝擊,還會喪失得來不易的國際正面觀感。

更有甚者,伊朗早前在一場空難死者追思集會上一度拘捕了英國駐伊朗大使馬凱爾(Rob Macaire)。雖然他及後獲得無條件釋放,可是伊朗司法部周二卻將馬凱爾列為「不愛歡迎人物」,要求他根據國際慣例離開伊朗,似乎要想炒作示威背後有「英國黑手」,以愛國主義反壓部份民眾、學生因空難事件再度被激起的反政府情緒。

伊朗外長扎里夫指歐洲三國啟動紛爭調解機制是「策略性錯誤」。(路透社)

如果英國民情因此事而大幅逆轉,英國政府也不得不有所作為。核協議簽約國中,只要有一國「口硬手亦硬」,配合美國在聯合國安理會的否決權,伊朗絕對有可能在半年之內重陷聯合國制裁之中。有見及此,伊朗的強硬派在此實不應輕舉妄動。

在如今對伊朗不利的國際權力分佈體系當中,伊朗最應該做的就是減慢違反核協議的幅度,避免迫使歐洲三國不得不作進一步行動——畢竟,「不遵守協議」與「積極提煉濃縮鈾至核武水平」之間有甚大的操作空間。

而且,錯誤擊落烏航客機的事件,對伊朗而言,是危亦是機。儘管伊朗已坦承責任,不過國際上有輿論認為,這是因為機上大多人遇難者其實也是伊朗裔,在伊朗國內親朋甚廣,而且不少證據已掌握在他國之手,才「迫不得已」承認責任。

伊朗如今的最佳策略,正是根據總統魯哈尼(Hassan Rouhani)的宣稱一般,成立一個特別法庭去仔細調查事件,搞清楚事發緣由,不要只懲罰了犯錯擊落客機的伊朗革命衛隊成員便算。

如果伊朗能妥善處理此事,將事實與罪責公平追究得清清楚楚,一方面可證明外界負面評論錯誤——同時也可在較之於1988年美軍擊落伊朗航空客機導致290人死亡後卻無道歉、無賠償、無追究責任的「事蹟」——另一方面也能說服對政府不滿的國民,伊朗今天的種種經濟困難並非出自政府的無能或管治不善,而是美國單方面退出核協議、不斷加重制裁的結果。

雖然如此爭取歐洲各國的支持,看起來似乎是「遠水不能救近火」的精神勝利,不過在美國力行單邊主義強橫威懾政策之下,「盟友遍天下」總好於只靠未必穩固的波斯灣區內硬實力去「孤身作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