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民企涉犯罪「能不捕的不捕」 企業家超國民待遇惹爭議

撰文: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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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在最新的一次活動中再次強調,要對涉嫌犯罪的民營企業家「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能緩刑的緩刑」。儘管此舉是響應高層對民營企業作出的表態,但不可避免地引發爭議。

張軍於12月3日在最高檢開放日活動上說,最高檢重視平等,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提出對涉嫌犯罪的民營企業家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能判緩刑的提出判緩刑的建議。

11月12日,最高檢邀請57位民營企業家代表圍繞如何更好地服務保障民營經濟發展進行研討交流,張軍出席會議。(檢察日報)

最高檢方面還拿出數據以證之。自2019年以來,檢方受理審查逮捕127.7萬人,其中28萬人作出不捕決定。今年對非國有公司企業人員犯罪不捕率有提升,不捕率29%,不訴率15.3%。

張軍作出上述表態被指是再次響應中共高層此前的講話。2018年11月1日,中共總書記習近平主持召開民營企業座談會,否定「民營經濟離場論」、「新公私合營論」強調「保護企業家人身和財產安全」。

張軍還曾於今年7月20日在四川成都舉行的「大檢察官研討班」上說,對涉民營企業家的羈押案件,要堅持每案必審,堅決糾正超期羈押或久押不決。

隨後,張軍就有關民營企業家犯罪問題表態加碼。10月18日,張軍在北京大學說,當前形勢,特別是經濟下行壓力大之下,有經濟犯罪,該捕就捕,該訴就訴,該判實刑就判實刑。

張軍的說法引起爭議。(資料圖片)

但張軍也說,司法政策有調節作用,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訴可不訴的,不訴,可判實刑可判緩刑的,判緩刑。他解釋,如果把民營企業家捕了、訴了,企業會馬上垮台,幾十個人幾百個人就業就沒了。

他最後總結說,有一點很明確,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訴可不訴的不訴,目的是讓違法但犯罪情節較輕的企業不至於因為「老闆」被訴而徹底垮掉。

張軍的說法在中國輿論場中引發爭議,支持者有之,反對者認為其在執行中可能會跑偏,從而稱之為民企版「兩少一寬」。

「兩少一寬」是中共曾於1984年發佈的紅頭文件規定的一項涉及少數民族政策。其中提到,對少數民族的犯罪分子要堅持少殺少捕,在處理上要儘量從寬。雖然如今官方很少用此類措辭,但負面影響仍延宕至今。

有觀點,張軍的表態可能會導出這樣一種傾向,即把支持民營企業發展,歪曲為支持民營企業「犯罪」,這對那些遵紀守法的民營企業不公平。「這難道不是在鼓勵企業家犯罪嗎?這是在縱容民營企業家中的害群之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