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道具血衣紙錢到香港駐台經貿辦 台學生林致宇恐嚇罪無罪確定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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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教育部課審會學生委員、靜宜大學法律系學生林致宇,在去年8月寄送裝有道具血衣、紙錢等的包裹到台北香港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表達對港府的不滿。
林致宇事後被依恐嚇公眾罪起訴,一審時被判無罪。檢方提出上訴後,二審在周三(28日)宣判駁回,林致宇無罪確定。
根據林致宇在社交平台文的發文,此舉基於表達對香港反修例風波的不滿,是合理表達政治性訴求。血衣是象徵721元朗襲擊事件中香港人所流的血、紙錢就是是象徵香港市民對暴力鎮壓的恐懼,強調沒有加害任何人生命或身體恐嚇意圖及行為。
林致宇在受訪及接受警詢時亦稱,僅是要善意提醒港辦應該正視其他社運人士對於反修例情緒升溫,辦事處可能會變成目標。
台北地檢署依恐嚇公眾罪提出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為林致宇所為屬政治性言論表達,為言論自由範疇,不構成恐嚇公眾罪的要件,判決無罪。檢方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在周三駁回,維持無罪判決,全案確定。
高院指出,林致宇的包裹、信函整體所表達的內容,是對於香港反修例風波,就國際人權、公共事務意見表達的政治性言論,審酌林致宇行為時客觀外在環境及他整體言論意見表達之目的,不是使公眾心生畏懼。高院認為,一審諭知無罪,並無不當,檢方上訴無理由,予以駁回。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