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女大生遭台男強擄姦殺棄屍山區 兇手更二審死刑改判無期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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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8日晚間,一名就讀長榮大學學士課程三年級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學生,於返回校外宿舍時遭人強擄,性侵殺害後棄屍在高雄市阿蓮區的山區。引起台、馬兩地廣泛關注。疑犯梁育誌在台灣法院一審、二審中宣判死刑,三審撤銷發回,更一審宣判仍判處死刑,遺棄屍體罪、強制性交未遂罪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4個月。不過經最高法院再度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更二審今日(29日)上午宣判,撤銷原本死刑判決,逆轉改判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詳細判決理由仍待公布。

高雄高分院宣判後,鍾女家屬,以「不能接受這樣的判決」等9字傳訊回應媒體,未接電話多談。長榮大學校方則回應,尊重司法判決與相關法律程序,會持續陪伴家屬。

案中死者24歲,砂拉越詩巫衛理畢理學院(Methodist Pilley Institute)商業管理文憑課程畢業,之後進入台灣長榮大學進修國際商業課程,兩校為姊妹校。2019年8月13日,被害人還回到馬來西亞母校開分享會分享留學經驗,指台灣治安良好,鼓勵學弟學妹升學至長榮大學。

2020年10月28日晚間8點,其由校園獨自回到校外租屋處,經過臺灣鐵路管理局沙崙支線高架橋長大路附近,沿高架橋下便道往北行走後失去蹤影。梁育誌被捕時一度否認犯行,一度辯稱「她被我嚇跑了」,之後又改口被害人上車沒多久就跳車逃逸,最後才坦承表示被害人已遭勒斃,並棄置高雄的大崗山附近。

梁育誌為高雄市阿蓮區人,無業,過去曾當過貨車司機,與父母同住。其有竊盜前科,曾在2013年闖入民宅被捕,又犯下5起女用內衣褲竊盜案。另又在2020年9月底意圖擄人,因對方掙脫而失敗。

一審橋頭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未遂、強制性交而故意殺人、強盜殺人、遺棄屍體等罪判處梁育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仍判處死刑。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就梁育誌涉犯強制性交罪的部分撤銷發回更審,另涉犯遺棄屍體、強制性交未遂罪部分,各判處有期徒刑2年、2年10月定讞。

更一審認為,梁育誌長時間預謀犯罪,刻意選偏僻角落犯案,事先準備犯罪工具,有直接殺人故意,且其手段凶殘,為2024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所指「犯罪情節最嚴重之情形」,以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稱「情節最重大之罪」。

梁育誌。(中國時報)

更一審審酌,梁育誌復歸社會後性侵害再犯風險高,難以合理期待透過矯治教化後能降低再犯風險,有不得已必須剝奪生命,使其永久與世隔絕必要,經合議庭一致決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再度撤銷判決,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