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識與時間:時間為甚麼成為現象學的難題?

撰文:郭世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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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在之前的文章〈奧古斯丁與時間問題〉中,談到時間問題對現象學有決定性的影響。在本文,我們將進一步窺探胡塞爾的現象學如何承接了奧古斯丁的時間問題。胡塞爾在甚麼意義上說「時間是現象學最大的難題」?(註一)現象學在時間問題上有何拓展和遭遇甚麼困難?透過時間問題,我們將會看到胡塞爾的現象學如何直接或間接地推動了後現象學運動中的反主體傾向。

 

時間作為意識的建構

 

胡塞爾在展開時間的討論前就引用了奧古斯丁的名句:「甚麼是時間?如果沒有人問我,我知道。如果我要向發問者解釋,我則一無所知。」(奧古斯丁,《懺悔錄》,卷十一))這段引文證明了胡塞爾對時間的探討是對奧古斯丁的一個內在的回應。筆者在前文說過,奧古斯丁的時間問題極具代表性地揭示出時間的悖謬性。我們日常用「過去」、「現在」和「將來」描述的時間,在邏輯上是不可能存在的:

 

如果沒有東西逝去,則不會有過去的時間;如果沒有東西到來,則不會有將來的時間;如果沒有東西存在,則不會有現在的時間。但考察那兩個時態——「過去」和「將來」;過去如何存在,如果它已經不存在?將來如何存在,如果它還沒有存在?但如果現在一直是現在,它則不會逝去而成為過去:如此則不會有時間而只有永恒。(奧古斯丁,《懺悔錄》,卷十一)

 

奧古斯丁這段對時間問題的形構指出了時間問題的關鍵在於如何說明過去和現在的有效性,或者說,它們如何「存在」?奧古斯丁的一個簡單卻有指引性的答案是:它們存在於人的心靈之中:所謂的過去和將來只是人的回憶與期望。然而,奧古斯丁沒有再追問回憶和期望如何構成時間,也沒有追問回憶和期望中的時間的真實性問題。這些都在胡塞爾的時間現象學中成為最重要和迫切的問題。

 

如果沒有東西逝去,則不會有過去的時間;如果沒有東西到來,則不會有將來的時間;如果沒有東西存在,則不會有現在的時間。(VCG圖片)

現象學與時間問題

 

胡塞爾早期現象學的主要任務是對意識的意向性(intentionality)進行結構分析。胡塞爾認為,意向性是意識最基本的結構,一切人類可以經驗到、把捉到的現象,包括物理現象、心理現象,甚至邏輯、數學和理念之物,都是通過不同的意向性給予的。一切意向性都可以分為一個意向行為(noesis)和一個意向相關項(noema)。例如在最樸素的對一棵樹的感知中,意向行為是一個感知,其相關項是作為感知對象的那棵樹。但在對這棵樹的回憶之中,意向行為就變成了回憶(recollection),相關項是對樹的記憶(memory),在這個回憶中還有一個重認(recognition),讓我們知道這是我剛才看見的那棵樹,這種重認讓我們知道樹是一個客觀的對象。通過類似的意向性分析,胡塞爾希望澄清一切科學對象、理念和原理在我們認知活動中被給予、經驗和處理的方式,還有一切認知活動如感知、回憶、判斷等等的意識結構,從而找到諸科學領域在直觀中能夠獲得的根基。

 

然而,這種現象學分析之所以可能,乃奠基於一種意識的時間性。回憶的例子正好說明這個問題,假設我現在有一個對樹的回憶,我如何能確定這是一個對樹的回憶而不是一個憑空的想象?我如何確定我真的見過這棵樹?(事實上類似既視感【Déjà vu】和最近興起的曼德拉效應這樣的心理學現象都能指出回憶可能是錯誤的,但胡塞爾此處討論的是一般回憶的問題。) 如果這一點做不到,我們就談不上重認一個固定的對象,而對此對象有所認知了。然而,如果按照奧古斯丁的時間問題,這種重認的能力正是十分可疑的,因為我對樹的原初的感知已經結束了,現在只剩下一個對樹的回憶,我們如何確定現在的回憶與過去的感知相契合?而且當我們這樣發問時,正好說明了奧古斯丁以回憶作為對過去的連結並沒有消解時間問題;時間問題以另一個形式重現在回憶的真確性的問題之中。而且這個問題直接關切到胡塞爾的現象學方法如何可能:如果一切過去了的對象、經驗和意向都是不真實的,則一切現象學的反思都有可能是虛妄的,我們甚至不可能如實地描述任何的經驗,因為被描述的經驗已經過去了,已經「不存在」了。

 

因此,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胡塞爾必須要在現象學的脈絡下追問時間如何可能?而且,在這裏要追問的不只是客觀的時間如何可能,還有意識的主觀時間如何可能?也就是說,意識憑何能有回憶、期望、反思等等結構和功能,以及這些結構如何令我們經驗到一個客觀的,作為萬事萬物發生維度的時間?這個獨特的,由現象學引發出來的問題領域,胡塞爾稱之為「內時間意識現象學」(註二)。

 

如果一切過去了的對象、經驗和意向都是不真實的,則一切現象學的反思都有可能是虛妄的,我們甚至不可能如實地描述任何的經驗,因為被描述的經驗已經過去了,已經「不存在」了。(VCG圖片)

內時間意識

 

胡塞爾對時間的分析從對一串音符的感知入手。假設我們聽到一串音符A-B-C-D。這是如何發生的呢?如果按照奧古斯丁的時間問題,在每一個瞬間只有一個音在響,當B在響時,A已經成為了過去,C和D還沒有出現;當D出現時,A, B, C 都已經消失。如果是這樣,我們理應只是分別聽到了A, B, C 和D,根本不會有一個旋律的感知。然而,可以說當在D出現時A-B-C作為回憶同時出現嗎?如此我們又回到回憶的真確性問題之中了。

 

胡塞爾認為,當我們聽到A-B-C-D時,這是一個完整的感知,並不同於對A-B-C-D的回憶,然而,這也不等於說A-B-C-D作為一個整體的對象同時顯現,否則它與四個音同時奏響無異。胡塞爾提出,當第一個音A消失而B響起時,A並沒有離開意識,否則我們不會感知到任何旋律;另一方面,對A的意識不是一個完整的回憶,而是它在意識之中的滯留(retention)。滯留讓我們能經驗到A的流逝,它由最原初給予的A變為A’。因此,當B響起時,我們經驗到的不只是B,也不是AB,而是B連帶着A向着過去的流逝,也就是A’B。在胡塞爾著名的時間圖中我們可以看到這是如何發生的(註三):

 

 

在這個圖中可以看到,當在E這個當下時,意識所擁有的不只是一個空洞、無廣延的瞬間;它還持有着從A到A’的連續化,還有當中每一個瞬間的前後相續的次序。在客觀時間中A到E的事件(水平線)就被投映到意識當下的視域(垂直線)之上,而且下圖展示了這是一個向着將來無限進行的過程。

 

胡塞爾認為,正是滯留的結構使得意識不會成為離散的點,而能把每個當下的經驗依次建立成一個連續統一的內時間流。由於這個內時間是由意識建構的,因此滯留本身不牽涉到回憶的真確性問題,它是人之所以能經驗到「過去」的意識基礎,在此之上才能有意義地談論客觀時間。胡塞爾提出,我們日常生活中所謂的客觀時間皆離不開這種內時間的意識建構。胡塞爾認為,滯留伴隨着每一個當下的行為,不論是感知、回憶或想像,都有滯留參與其中;不論我們幻想和回憶A-B-C-D那串旋律時,都需要有滯留使被幻想和被回憶的音符能按時間順序依次出現。因此滯留就有如我們意識之中的一個秒錶,不論我們意識到甚麼,在做甚麼,它都記錄這些經驗在意識之中出現的時間位置(time position)。這個功能至關重要,基於這個功能,當我們回憶起一件過去的事情時,雖然我們把回憶的對象現前化,在當下思考它,但回憶實際上沒有完成一次時光旅行,把我們完全帶回過去的經驗之中;相反,一個回憶在記憶的現前化的同時,也是對過去之物的時間位置的回望。基於這個對時間位置的回望,回憶才能有別於感知和幻想。同時,基於這種對時間位置的回望,我們意識到隨着新的經驗湧現,舊的經驗會一去不返地流逝,即使有相同的經驗內容被給予,如再見同一個人、再聽同一段旋律,我們仍然能區分出這是兩個不同的經驗,在不同的時間發生。基於這種時間意識的功能,我們才可以感受到時間是一個一維線性的有序結構,這種經驗使我們能建構出一個客觀時間的概念。

 

內時間意識的困難

 

然而,胡塞爾的理論有沒有解決奧古斯丁遺留下來的時間問題?胡塞爾早期還是相對樂觀的,他認為滯留就保證了內在意識流的統一,一切過去的經驗和經驗對象都沒有消逝,只是沉入意識的深處而已。因此要解決回憶真確性的問題,只需要找到在滯留中的經驗內容與回憶中的經驗內容的一致性,就能說明重認和對象化的發生。但隨着研究的深入,這個早期理論的一些問題就開始呈現了。其中比較重要的是兩個問題:1)意識如何把握到本原的事物?2)意識如何把握到自身?

 

現象學的一個最重要的任務是懸擱一切理論前見,找到事物在意識中自身給予的方式。然而,如果一切事物當下的給予都是伴隨着一條滯留的尾巴的話,這等於說,沒有任何事物可以在未經意識改造之前給予自身。或者用胡塞爾的話說,那個未經意識加工改造的原印象只存在於現在的一個極點之中(註四),然而一切可以被作為對象地談論的經驗和事物,一定是已經在內時間之中展開自身,有其時間的形式才能被知覺。也就是說,事物的原初給予性永遠在覺醒的時間視域之外,一切我們能看見的東西其實都已經成為了過去。如此,現象學當怎樣如它的口號聲稱那樣「回到事情本身」?

 

進一步的問題是,意識如何能「知道」自身在經驗一個時間過程?胡塞爾早期的時間理論是由對作為客體的聲音分析出發的,這個分析的結論是,如果要感知一個作為時間客體的旋律,則必須要有一個感知的過程;或者用胡塞爾的話說,對相續的感知預設感知的相續(註五)。然則,如果感知活動本身又是一個相續的現象,則它如何避免時間問題的重現?雖然滯留的結構解釋了一個時間客體如A-B-C-D的給序方式,但我的經驗自身又是一個瞬息在變的過程。比如此刻和感知到的是A’B,但下一刻隨着C的響起和A的進一步流逝,我的經驗內容就變成了A’’B’C。這些變動中的經驗內容又構成了一個新的時間串聯。我們又如何確定過去的經驗內容就是真實的呢?當我的對象是客觀事物時,我還可以用客觀事物來確定回憶和滯留的相合;但如果對象不是客觀的事物而是這些作為經驗內容的內在對象時,這裏就缺少了一個客觀的參照。例如,我如何確定我對一次旅行的愉快回憶就真的是當時的感覺?如果對這些內在對象又有另一重的滯留,對經驗的經驗又復需要另一重的經驗,如此豈不是會無窮後退?

 

這兩個問題足以證明胡塞爾早期的內時間現象學並沒有完全解決時間問題,相反,它證明了奧古斯丁的方案和胡塞爾早期的現象學方法都不能是完美的答案。事實上,從胡塞爾晚期的時間手稿可見,無窮後退的問題是一直困擾他的問題,他的早期研究甚至沒有給出一個胡塞爾自身十分滿意的答案。但或許這是胡塞爾早期時間現象學的一個重大貢獻:它印證了時間問題不能通過把時間收入一個知覺的主體來解決,毋寧說,時間問題本身是一個形式問題;無論討論的是客觀時間或者內時間,時間問題一樣以不同的方式呈現出來。在客觀時間裏是奧古斯丁的模式,在時間客體的感知層面是回憶的真確性問題,在內時間的層面是內時間意識如何感知自身的問題。每一個階段的問題其實都是時間問題的一個變種,只要找到對應「過去」、「現在」和「將來」的意識結構,時間問題就可以以不用的方式重現。

 

進一步的問題是,意識如何能「知道」自身在經驗一個時間過程?(VCG圖片)

從靜態到發生現象學

 

透過對時間問題的追問,胡塞爾觸及到早期現象學的邊界,由於時間問題的介入,早期以意向性的結構分析為主的現象學不得不面對更深刻的時間意識問題。這個問題使現象學不能再奠基於一個清醒的、我思、永遠站在當下去思考過去和將來的主體;相反,時間性表明主體的生命總有一個超出於當下反思的部分,這個部分已經不能再通過早期那種簡單的意向性反思獲得。因此,在胡塞爾中期的《關於時間意識的貝爾瑙手稿》中,他開始探索一種超越認知主體的靜態觀察之外的一個更深層的時間根基,即被動的意識流。在這個層次的意識中,意識總是先於反思地已經展開自身,反思的主體只能在這種基源活動之上才能建立自身。

 

這一發現促使了胡塞爾現象學的革新,並逐漸發展成以後的發生現象學。在被動的領域中,胡塞爾發現了更多前主體的意識運作,例如作為經驗的基質的原素(Hyle)、原素間的勾連和代現,還有超越於傳統我思以外的他我(Alter ego)、主體間性(intersubjectivity)等等。這些議題成為了胡塞爾晚期哲學中十分重要的主題。這些主題其實在某種意義上呼應了後現象學運動中的反主體主義。我們可以輕易發現,後現象學家如海德格、梅洛龐蒂、列維納斯、德里達等等,都曾經把自己的哲學重心放在被笛卡兒的我思所切割了的領域之上,如海德格的存在、梅洛龐蒂的身體、列維納斯的他者和德里達的符號,而且他們對這些議題的發掘都不約而同地從對時間的探究開始。這點並非偶然,因為恰恰是在時間問題之中,傳統作為我思的主體遭逢到了它的邊界。

 

然而,如果細探胡塞爾晚期的時間手稿(這些手稿在後現象學家建立起對胡塞爾的批判時尚未出版),這些曾經被「我思」懸擱了的主題其實都以不同的方式重現在胡塞爾的計劃之中了。從今天的角度來看,胡塞爾的現象學並沒有過時;相反,它的問題意識其實一直延續到今天思想界炙手可熱的議題之上。我們應當思考的是,這些對時間問題的原始思考,如何為今天的哲學思想帶來新的啟發。

 

註釋:

 

註一:參見Edmund Husserl, On the Phenomenology of the Consciousness of Internal Time, trans. John Barnett Bough (Dordrecht: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1991), 286.

註二:現存《胡塞爾全集》中一共有三部關於時間的手稿:《內時間意識現象學》、《關於時間意識的貝爾瑙手稿》和《C手稿》。本文討論的範圍只限於第一部。此著作包含胡塞爾1905年到1911年之間的講座和研究筆記,最初由Edith Stein修訂,並於1928年出版。此書連同胡塞爾1893到1917年間的其他手稿一同收錄於《胡塞爾全集》第十卷。

註三: 原圖見於Edmund Husserl, On the Phenomenology of the Consciousness of Internal Time, 28. 此網絡版本引自:https://technophilia.wordpress.com/2013/07/03/passing-swirling-spinning-a-brief-note-on-stieglers-post-phenomenological-account-of-mediated-experience/

註四: Ibid., 168–9.

註五:Ibid., 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