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體「我是大彬同學」暗諷華為鴻蒙智行遭起訴 一審判賠150萬

撰文: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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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自媒體「我是大彬同學」因在網絡詆譭華為鴻蒙遭起訴,2月11日,鴻蒙智行法務發佈公告表示,該案已收到法院一審判決,法院判令「我是大彬同學」刪除侵權言論、公開賠禮道歉,並向原告(鴻蒙智行)賠償150萬元(人民幣,下同)。

法院經審理認定,「我是大彬同學」發布的相關言論脫離基本客觀事實,超出了正常表達自由的範圍,明顯帶有侮辱、貶損鴻蒙智行的故意,已構成對鴻蒙智行名譽權的侵害。

2025年1月31日,「我是大彬同學」曾在微博發佈一條帖文,形容一起車禍稱「據我所知,(小米)SU7是被對面一輛車的被動撞到護欄,SU7車主平安,對面據說是『遙遙領先的車』......」在內地,公眾將華為戲稱為「遙遙領先」,而該帖文則有影射華為鴻蒙之疑。

我是大彬同學疑似暗諷華為鴻蒙智行。

去年3月11日,鴻蒙智行法務通過官方微博發聲,宣布正式起訴「我是大彬同學」。當時,鴻蒙智行法務表示,根據網民提供的線索,再結合自身前期收集的證據,發現該自媒體及其相關矩陣賬號,長期在多個平台發布不當言論。平台涵蓋新浪微博、抖音、今日頭條等主流社交和資訊平台,「我是大彬同學」的UID為6567322065,其其他賬號也同步參與其中。

鴻蒙智行方面指出,該自媒體的行為並非簡單的觀點表達,而是肆意發布不實信息和侮辱性言論,專門造謠詆譭鴻蒙智行的品牌及相關產品。這種持續的造謠詆譭,直接導致鴻蒙智行品牌及產品的社會評價大幅降低,品牌聲譽受到嚴重損害,這也是鴻蒙智行選擇起訴的核心原因。

鴻蒙智行起訴「我是大彬同學」。

面對起訴,「我是大彬同學」也曾作出回應。他質疑「鴻蒙智行法務」的法律主體性,以及其個人因此遭到網民攻擊,稱「我能否提起訴訟?」不過,除鴻蒙外,「我是大彬同學」在去年8月也被蔚來起訴,指其惡意詆譭。

《河南日報·大河報》分析認為,「我是大彬同學」的違規行為,恰好撞上了內地汽車行業網絡亂象整治的「嚴打期」。國家網信辦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深入開展汽車行業網絡亂象專項整治行動,重點從嚴整治散布虛假不實信息、惡意抹黑詆譭汽車企業及汽車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為,並通報了部份典型案例。

「我是大彬同學」等賬號,因惡意集納企業負面信息、詆譭攻擊企業產品,同樣被列入典型案例。通報明確,微博賬號「我是大彬同學」、抖音賬號「石頭搞機」、嗶哩嗶哩賬號「賽車星冰樂」等,為博眼球、吸流量,刻意集納企業負面信息、蹭炒涉企熱點事件、煽動群體對立,涉及的賬號已被依法依約採取處置措施。

鴻蒙智行成立於2023年11月9日,是鴻蒙智能汽車技術生態聯盟的簡稱,由華為技術有限公司主管,也是華為智選車業務的全新升級。從市場表現來看,2025年全年,其累計交付新車589107台,同比增長32%,其中10月單月交付68216台,創單月交付歷史新高,累計交付突破100萬台,創下新勢力品牌最快達成百萬交付的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