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五年挑戰基本人權受限司法覆核案 政府有一成個案敗訴
去年11月底的同志平權公屋案,終院裁定公共房屋政策及遺產法例排除同性伴侶屬違憲,並確認「衡量基本人權的四部曲相稱原則測試」。行會召集人、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今日(15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關注,若有其他確認上述測試的政府案件,經上訴後,最終仍是敗訴時,會如何要求有關官員問責。
不過,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認為,勝訴並非唯一考慮因素,要顧及整體公眾利益,強調政府所提政策和法例符合基本人權自由。過去五年,有42宗申請人聲稱政府過度限制基本人權的案件,最終是政府勝訴或申請人撤回申請;只有5宗案件,政府因被裁定過度限制基本權利而敗訴,即約一成敗訴。
「相稱性」(proportionality)是公法中的一個概念,是為保障基本人權,即限制自由的措施,須比例相稱、不能過度。2016年,終審法院判決「希慎興業有限公司及其他人訴城市規劃委員會」一案,該案為「相稱性分析」訂立了一個「四部曲」測試。去年11月底終審的同志平權公屋案、居屋案、遺產案("Nick Infinger及李亦豪訴香港房屋委員會"兩案)中,再次確認上述測試。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解釋指,即要判斷行政決定、政策或法律條文,對於人權自由施加的限制是否合理,需考慮四個步驟:第一,施加限制的目的是否正當合理;第二,若合理,限制和目的有否邏輯關聯;第三,所施加的限制,不超越達到目的的所需程度;第四,限制所帶來的社會利益,與保護個人權利有否取得合理平衡。
葉劉關注會否有官員要為涉限制人權案件敗訴負責
對於近年政府涉及有關人權受限的司法覆核案,林定國指,過去五年,在剔除免遣返申請的案件後,有61宗申請人聲稱政府過度限制基本人權的案件,排除14宗還在等原訟法庭判決的案件,有42宗政府勝訴,或獲裁定並無對基本權利施加不相稱、過度的限制,或申請人撤回申請;有5宗案件,政府因被裁定過度限制基本權利而敗訴,即一成敗訴。
葉劉淑儀關注政府有否經上述測試後,仍堅持上訴的案件;及對於其他確認上述測試的案件敗訴,政府會如何要求有關官員問責。林定國回應,如何適當運用「相稱性原則」常有較大爭議,每當面對涉及基本人權的司法覆核,律政司都和政策局詳細了解複核決定、仔細研究法律之後,才會向相關政策局提供意見。他續指,勝訴並非唯一的考慮因素,更要顧及整體公眾利益,強調政府提出的政策和法例,是符合基本人權自由的。
林定國亦強調,對於有挑戰性案件和重大議題,要經過上訴程序,取得法院的權威定斷;作為負責任政府要據理力爭,向法庭同市民講清楚政府的立場。
選委界簡慧敏隨後就林定國的表態指出,雖然政府涉及基本人權的司覆核勝訴個案不少,但去年的同志平權案卻敗訴,有意見指政府再遇同性權益問題的司法覆核,不應堅持上訴;加上財赤當頭,會否影響觀點?
林定國表示,原則上會合理運用公帑,審慎處理,且終審法院的機制可以確保資源的慎用。他又指上述涉及基本人權的司法覆核判例,每宗針對的政策或法律都有不同,且即便是裁決結果對政府不利的個案,亦不代表法庭完全接受申請人的理由。林定國指,如果法院認為政府有所不足,政府更需要精準理解不足之處,才能思考重新制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