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倡先讓普通的士牌轉專營的士 陳帆:等同封閉市場 不可取

撰文:鄭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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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計劃引入600輛專營的士的《專營的士服務條例草案》,今(8日)在立法會就草案完成首讀及二讀辯論中止待續,草案交由內務委員會處理。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強調,引入專營的士的目的並非為了取替普通的士,而是與普通的士服務相輔相成,兩者定位不同。對於業界提議讓普通的士牌先行先試,陳帆指做法等同封閉市場,並不可取。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強調,引入專營的士的目的並非為了取替普通的士,而是與普通的士服務相輔相成,兩者定位不同。(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政府建議以試驗計劃推出600輛專營的士,透過公開招標批出三個專營權,每個專營權可營運200輛專營的士提供專營的士服務。專營權為期五年,不可轉讓及不能續期。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今(8日)發言指,當局在決定專營的士的數目時考慮到在試驗計劃下服務需求存在不確定性、的士業界的關注,以及專營的士對普通的士業務發展的影響,認為三個專營權的數目是合適的。

他解釋,專營的士的特色是以專營權模式營運,政府可在專營權條款清晰訂明服務水平,並為車輛類型、車廂設施、「網約」安排、安全要求、司機培訓、客戶服務及投訴處理等定下服務標準。當中包括要求車隊中必須有至少五成為可供輪椅上落的車輛、最低車價及車齡限制的要求、營辦商必須提供具召喚服務的手機應用程式、專營的士須設有全球定位系統、USB充電設施、免費Wi-Fi,並提供最少一種電子支付方式等等。

預計收費較普通的士高約五成

當局建議專營的士採用與現時普通的士相似的收費結構,分別為落旗、跳錶以及其他收費,預計整體收費水平較普通的士高約五成,向營辦商提供足夠和合理誘因,使他們能夠在較高的營運成本下長期維持高質素的服務。

此外,為普通的士與專營的士訂立明確的收費差距,使兩者各自有更清晰的市場定位,同樣重要。《條例草案》的附表載有專營的士服務的收費結構,待草案通過後,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會藉命令修訂附表,指明確實的收費。

「普通的士牌先行先試等同封閉市場」

對於有部分的士業界認為應讓部分普通的士牌照轉換成專營的士經營權先行先試,陳帆認為此舉等同封閉市場,並不可取。又表示注意到業界擔心推出600輛專營的士可能加劇現時的士司機短缺的問題,「即將推出的600輛專營的士只佔現時全港18,000多輛的士的約3%,而全港現時有約21萬人士持有的士駕駛執照,當中估計約5萬人為現職司機。」他相信引入專營的士對現有的士的人手情況不會構成很大影響。

局方強調,引入專營的士的目的並非為了取替普通的士,而是與普通的士服務相輔相成,兩者日後在公共交通系統中的角色定位各有不同。普通的士依然是個人化點對點公共交通服務的主體,供應最多,收費水平相對較能照顧普羅大眾的消費力。專營的士的數目不會太多,為市民提供普通的士以外的另一選擇,以滿足社會上對服務質素較佳、收費較高並具備「網約」特色的個人化點對點公共交通服務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