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選管會擬改候選人定義 周浩鼎、尹兆堅齊轟多餘

撰文:林劍 鄭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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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管理委員會昨日(9日)展開諮詢,建議今年第三季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投票站主任可以安排70歲或以上長者、孕婦及行動不便的人士優先投票。
民建聯副主席周浩鼎對此表示歡迎,認為需要對他們身體情況有所照顧 ,指在上一次區議會選舉所見,不忍心見到公公婆婆排兩、三小時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則認為多此一舉,現行措施已可幫助有需要人士,讓某些人優先投票,反而會引起更多爭議,損害選舉公信力。
另外,文件就「候選人」定義有新說法,提出若某人參加所屬政黨或團體舉行的「內部遴選」,該人是否會被視為「候選人」,須「環境和實質證據」而定,並非單憑該人的自我表述或解釋。周浩鼎、尹兆堅均批評做法多餘,質疑會影響有意參加初選的人士。

選管會3月9日公布諮詢建議。(黃舒慧攝)

周浩鼎:勿挑動年齡層矛盾

周浩鼎表示,留意到有泛民議員批評讓長者優先投票是「政治偏幫」,他呼籲勿挑動年齡矛盾,指事件重點是保障長者或其他人士不會因為身體狀況被剝奪政治權利。他同意應就年齡清晰劃線,應定在甚麼年齡可再斟酌。

被問到新建議會否提高某年齡層的投票率,周浩鼎指,政策原意不是為鼓勵特定群體投票,又指打算投票的人士本身已經有決定,不會因此受影響。

周浩鼎關注票站職員的培訓,指雖然當局有政策容許傷健人士優先投票,惟他見過有票站職員拒絕讓傷健人士優先,希望政府對職員做好監督工作。

選管會另一建議涉改動「候選人」定義及選舉開支申報門檻,新建議下若有人參加某政黨及團體的「內部遴選」,或可能構成公開宣布其有意參選,將被視為候選人,需申報選舉開支。有報名參加民建聯初選的周浩鼎坦言,不同政黨對此有異議,認為定義過於「狹隘」,對令黨內人士對參加初選卻步,「寧願唔好郁佢(候選人定義)」。

周浩鼎、尹兆堅也表示,有關候選人定義的修訂建議屬多餘。(資料圖片)

尹兆堅:現行措施已幫助有需要人士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指出,提出讓某些人優先投票是「多此一舉」。他認同,有需要人士應該幫助,但現時選舉票站主任從來都會幫助這些人士,例如提供座椅等。去年區選出現亂象,他認為是因為人手不足,選管會要考慮的是如何妥善調動人手,物資上提供多點座椅。

尹兆堅又指,不同年齡層的人作息時間、需要也可能不同,例如一些要上班的人士,如果他們只有人潮最多的時間可以投票,那又是否要讓他們優先投?此類辯論只會無日無之。

尹兆堅表示,現時選舉出現一種不太好的現象,過去幾屆都出現過,有部分團體會在投票日「一車一車」運送長者到票站。如果其他選民要排隊個多小時才能投票,突然出現「幾車人」卻可以優先投票,這會形成更差的觀感,引起更大爭議。他又提到,現時不同票站的主任,也可能出現不統一的做法,有部分會「放水」讓某類人先入票站投票,不同主任有不同即時判斷,他認為如果這種情況繼續,選舉公信力會進一步降低,最後得不償失。

至於候選人定義,尹兆堅認為選管會提出的修訂「好奇怪」,有畫蛇添足之嫌,讓人感覺是針對初選活動,有可能「一刀切,殺錯良民」。他指,很多組織都有人才培訓、遴選機制,甚至有部分人本身未必有意出選,但在其他人要求之下「出山」,參選未必是百分之百個人意願。

另外,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在商台節目中直言,票站平均服務人數追不上選民增長,「根本不夠人服務,加幾多隊,給人打尖都沒意義。」他認為應增加票站及人員,而非讓特定人群優先投票:「難道趕上班又可以排先?」

民建聯議員蔣麗芸則指,過去投票亦接獲市民投訴,稱排隊時間長達一小時,尤其長者更傾向在早上投票,故亦認同有需要加人手及票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