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知多少│人大職能豈只立法咁簡單? 選舉制度亦有兩種模式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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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全國政協會議及全國人大會議由3月押後至本月21日及22日在北京舉行。兩會即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簡稱人大)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會議(簡稱政協)。
到底人大、政協有何分別、兩者有何職能、如何能夠加入人大、政協?《香港01》就相關問題作簡單整理。

全國兩會將於5月21日和22日召開。(資料圖片)

 政協是甚麼?

政協全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主要分為全國政協和地方政協,其中地方政協再細分省政協到縣政協。政協委員不是選舉產生,而是以協商方式產生,委員主要由中國共產黨、民主各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及34個界別人士組成等,各界別人士都是具參政能力,並在社會具一定地位和影響。

政協有何職能?

政協的主要職能有三方面,分別是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其中政協可以對國家政策提出建議或諮詢權,但沒有實質的權利。

政治協商是指對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等重要問題在決策前進行協商;民主監督是對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提建議和監督。至於參政議政,就是對政治、經濟、文化等問題進行調查研究,通過調查和研究報告提案或建議案等形式,向國家提出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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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到政協委員?

全國政協可就國家大事向當局提建議,由中央建議推薦名單,經常務委員會通過並委任,每屆任期5年。獲委任政協來頭不少,其中第十三屆的全國政協副主席就是由前特首董建華和梁振英擔任。

地方政協通常只能就本地事務議事論政,皆由各區政協內部決定,但香港區政協是由全國政協委任,稱為「特邀香港人士」。不論全國政協或地方政協都沒有薪金,屬盡國民義務。不過,參加政協會議時的交通費可當局報銷,住宿飲食免費。

人大代表是甚麼?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簡稱全國人大)是國家的最高權力機關,人大代表主要來自省、市、自治區、港、澳、台選出的35個代表團組成。行使的職權包括修改憲法、監督憲法的實施、制定和修改關於刑事、民事、國家機構和基本法律。

全國政協。(資料圖片)

人大代表有何職能?

人大代表的主要職能分為任免權、立法權、監督權和決定權。

其中立法權是修改憲法和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任免權是選舉最高國家機關的領導人員,包括國家主席、國務院總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等,並且擁有最高國家機關領導人員的罷免權;決策權是審批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監督憲法實施、監督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國家監察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

如何成為人大代表?

人大代表選舉分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方式為直接選舉及間接選舉。

其中直接選舉是選出縣、市、鄉、鎮等基層人大代表,由全國年滿18歲的公民以一人一票方式直接選出;間接選舉選出全國人大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軍隊的全國人大代表,由下一級的人大代表選舉產生。

人大的選舉需要先成立一個「選舉會議」,不過港區的選舉會議成員較其他不同,其中只限行政長官、當屆政協、當屆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上屆選舉會議成員。

人大代表選舉分為兩部分,分別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採取直接選舉及間接選舉兩種模式。(資料圖片)

兩者有何分別?

兩者的不同之處是人大代表屬權力機關,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議叫「議案」,議案一經通過,將具有法律效力;而政協屬於政治協商機關,可提出建議和監督,但沒有決策權,政協所提「提案」是民主監督的形式,並沒有法律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