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將簽離婚協議!妻遭上銬強灌催情藥 夫性侵後哭求原諒仍捱告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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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再見不是朋友,強行性侵當然要負刑責!台北一對夫妻同意簽署離婚協議,但人夫在完成登記前心有不甘,半夜取出手銬和腳鐐,鎖住妻子的手腳,甚至逼迫妻子服食催情藥,繼而性侵得逞。男子事後回復冷靜,多次向妻子「一哭二鬧三道歉」求原諒,但妻子沒有動搖,反而奮力在家中製造噪音,終於引起鄰居注意並報警。警員到場後破門救人,經調查後,案件在台北地檢署開審,男子被控「強制性交」罪。

男子半夜取出手銬和腳鐐,鎖住妻子手腳,甚至逼迫妻子服食催情藥,繼而性侵得逞。(示意圖/gettyimages)

面臨離婚丈夫不甘心 2招性侵妻子

台媒於今年2月報道,20多歲趙姓男被告和妻子結婚數年,因他性格喜怒無常,令到妻子苦不堪言,決定結束婚姻關係,2人經談判後達成共識簽署離婚協議。

到了2024年11月,夫妻即將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手續前,趙男認為自己這段感情付出許多金錢和時間,愈想愈不甘心,因而和妻子爆發激烈口角。趙男在爭吵期間情緒失控,取出手銬和腳鐐,強行鎖住妻子的手腳,甚至從廚房取起菜刀揮舞威嚇,繼而強迫妻子吞下催情藥物,最終性侵得逞。

受害人遭丈夫強鎖上手銬和腳鐐,並且強灌催情藥性侵,她脫困後堅持提告。(示意圖/gettyimages)

被告被控強制性交罪名

趙男發洩後回復冷靜,持續向妻子又哭又鬧道歉懺悔。受害人行動受限,但不停扭動身體撞牆製造聲響,趙男見狀擔心鄰居被吵醒,隨即奪門逃走。妻子的聲響最終引起鄰居注意報案,警員破門入屋揭發案件,將受害人救出並安排救護車送院驗傷。警方其後拘捕趙男,受害人堅持提告,趙男接受調查時亦承認罪行,被控強制性交罪名。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