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上16歲女工讀生!運菜公司老闆車內告白兼強吻︰有沒有喜歡我?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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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發生職場性騷擾案。彰化1名載運蔬菜公司老闆對16歲的女工讀生產生好感,有次開車接載對方時,突然把車停在路旁,然後向女生告白,詢問:「你有沒有一點點喜歡我?」繼而強吻對方2秒,受害人事後作出提告。

案件經一審後,法官裁定被告「成年人對少年犯性騷擾防治法之利用業務機會性騷擾」罪名成立,判處拘役60天。但檢察官認為刑罰太輕決定上訴,法官經過二審後,改判有期徒刑4個月,但可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老闆告白後強吻受害人大約2秒。(AI生成圖片)

老闆強吻16歲女工讀生2秒

台媒於今年10月報道,案發於2024年9月,16歲受害人下課後到公有菜市場擔任短期工讀生,協助理貨和搬運。同年9月7日,受害人被指派陪同老闆載運蔬菜到員林,惟駕駛途中,老闆突然路邊停車,並向受害人告白,詢問:「你有沒有一點點喜歡我?」即使受害人回答「沒有」,但老闆仍不放棄,繼續用手指戳碰受害人的手指2至3次,要求受害人「看着我」,繼而表示「我有話要說」,然後用嘴對嘴方式親吻大約2秒,受害人嚇到跳出車外,急奔派出所報警求助。

一審判拘役60天

案件在彰化地院簡易法院進行一審,法官考慮到被告明知女方是未滿18歲人士,卻利用業務上權勢,向她進行性騷擾,欠缺尊重個人對於身體自主權利的觀念,造成女方心理受創,考慮到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以及認罪,但至今未獲得受害人原諒,裁定「成年人對少年犯性騷擾防治法之利用業務機會性騷擾」罪名成立,判處拘役60天。

法官經二審後,改判有期徒刑4個月,但可易科罰金。(AI生成圖片)

二審改判有期徒刑4個月

檢察官認為刑罰過輕,重申受害人仍有巨大陰影,事後變得極度敏感,只要見到相關新聞,就會感到極度不安,甚至經常半夜突然驚醒哭泣,需要家人陪伴。由於受害人至今仍有心理創傷,加上被告態度極差,調解期間對案情避重就輕,沒有向受害人真誠道歉和賠償損失,完全沒有展示悔意,因此提出上訴。法官經二審後,改判有期徒刑4個月,但可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