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夜總會點名前妻陪酒灌醉!撿屍亂摸拍裸照 淫男涉3罪判刑曝光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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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不是夫妻,伸狼爪就是性侵!台北1名男子對前妻念念不忘,故意到前妻上班的夜總會,指定對方坐枱陪同飲酒,乘機將她灌醉後,再帶到旅館亂摸和拍攝全裸照片。受害人驚醒後反抗,遭男方摔爛手機阻止求救,受害人事後報警求助。

男被告最初拒絕承認所有罪行,其後只是承認拍攝裸照和摔壞對方手機,甚至無故拒席出庭而遭通緝,最終承認全部罪行,法官裁定「乘機猥褻」罪成,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攝錄性影像」判囚6個月,以及「毀損他人物品」罪拘役50天,均可易科罰金。

受害人遭灌醉後帶到旅館亂摸和拍攝全裸照片。(示意圖/gettyimages)

到夜總會指定前妻坐枱故意灌醉

台媒於今年12月報道,涉案盧姓男子經營家族事業,和前妻離婚後,扶養2名年幼子女,但他始終無法放下對前妻的感情。2024年3月12日凌晨零時許,盧男故意到前妻上班的夜總會消費,指定要前妻坐枱陪酒,到了凌晨2時許,盧男見到前妻飲了半樽威士忌後醉倒,假裝送她回家,卻將她帶到附近旅館開房。

用iPhone拍攝受害人裸照

當時前妻爛醉如泥,盧男在旅館大廳等候入房時,已經掀開對方連身小禮服,撫摸臀部和下體,直到有其他人走近了解,盧男才暫時停手,他們入房後,盧男脫掉前妻衣物,繼而將她扔在床上,用iPhone拍攝裸照。受害人突然驚醒,要求盧男刪走裸照,雙方爆發口角期間,受害人想用手機聯絡外界求助,盧男見狀搶走女方手機,向地板連摔3次,導致手機嚴重損毀。

盧男刪除手機上相關證物,警方最終成功還原該16張裸照。(示意圖/gettyimages)

受害人驚悉遭當眾掀衣近乎半裸

直到同年5月,受害人決定報警求助,表示盧男手中仍有相關裸照,警員上門取走相關手機,發現盧男已經刪除相關證物,但最終還原該16張裸照。受害人見到警方取得的旅館大廳閉路電視畫面,才驚悉自己另遭盧男當眾掀衣近乎半裸,批評盧男「太無情」,案件在台北地院審理期間,受害人一直狂哭。

被告否認終認罪

盧男最初拒絕認罪,其後只承認拍攝裸照和摔壞對方手機,甚至無故缺席出庭而遭到通緝,最終承認所有罪行,但沒有向女方作出賠償,雙方沒有達成和解。法官認為女方身心嚴重受創,加上盧男有前科,法官裁定被告「乘機猥褻」罪成,判囚8個月,「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攝錄性影像」則是6個月有期徒刑,「毀損他人物品」罪成拘役50日,但均可易科罰金,法庭同時沒收案中iPhone,全案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