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模仿甄嬛傳劇情!妹妹怒控縱貓亂便溺 姊姊︰不把家人當武器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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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鬥劇《後宮甄嬛傳》大受歡迎,民眾在現實中仿傚劇情?台灣彰化1對長期失和的親姊妹同住一單位,卻因先前衝突,胞妹取得保護令禁止姊姊出手騷擾。豈料胞妹多次發現姊姊飼養的貓咪,進入其專用的2樓廁所大小便,懷疑對方仿傚《後宮甄嬛傳》劇情,「派貓咪當作武器」,刻意用貓進行精神騷擾,於是怒告對方。

胞姊辯稱,貓咪行為出於天性,自己沒有主動驅使,情緒激動表示「貓是我最愛的家人,我不會把牠當成武器!」。法官經審理後,認為檢方無法證明女被告故意騷擾,因此裁定無罪。

姊姊飼養的貓咪進入妹妹專用的2樓廁所大小便。(示意圖/shutterstock)

17年沒當面對話 妹申保護令禁止姊騷擾

台媒於今年1月報道,涉事姊妹年近30歲,同住彰化1單位,但雙方關係一般,起碼有17年沒有當面對話,僅能透過母親溝通。到了2024年,她們大打出手,同年3月29日,妹妹成功向法院申請保護令,胞姊不得有任何騷擾行為。

妹指控姊「派」貓咪進出廁所排泄騷擾

保護令生效後數日,妹妹指控,姊姊懷疑模仿《後宮甄嬛傳》劇情,派貓咪當作武器,貓咪同年3月至4月多次進入其個人使用的2樓廁所排泄,甚至同1日內進出3次,令到廁所內有貓糞貓尿。妹妹認為姊姊沒有將貓咪關籠飼養,故意利用貓咪作為騷擾「工具」,認為違反保護令,檢方以涉嫌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起訴姊姊。

姊姊情緒激動表示「貓是我最愛的家人,我不會把牠當成武器」。(示意圖/shutterstock)

女被告情緒激動︰不會把貓當成武器

姊姊捱告表示,自己讓貓咪自由活動,但會盡量約束貓咪活動範圍僅限1樓位置。貓咪的確曾在該廁所便溺,卻否認故意騷擾,她解釋飼養貓咪多年,貓咪偶然到2樓廁所排泄並非新鮮事,妹妹過往見狀都會透過母親轉告,姊姊或母親就會前往清理。姊姊強調自己白天上班,將貓咪交由母親照顧,加上1樓設有貓砂盆,沒有刻意驅使愛貓到妹妹廁所便溺,女被告情緒激動表示「貓是我最愛的家人,我不會把牠當成武器」。

無證據顯示被告故意縱貓

法官經審理後認為,案中貓咪飼養已久,相關便溺行為是長期家庭生活狀態的一部份,並非發出保護令後才出現。貓咪排泄後,通常由母親或被告下班後清理,證明被告並非置之不理,加上原告事後在廁所加裝門簾,有效防止貓咪進入,反證貓咪出於動物本能,並非受到其他人指使。另外,數次事件均發生在被告上班或母親尚未清理的空檔,難以認定被告故意操控。

宮鬥劇《後宮甄嬛傳》提及貓咪被當作武器。(網上圖片)

法官裁定無罪

法官表示,2人對於養貓的價值觀不同,被告飼養方式雖然令到原告不快,但客觀上尚未達到恐嚇程度,加上2人長期失和,而且不願意搬離住所,自然會有衝突,檢方提出的證據無法證明被告有違反保護令的意圖,判處被告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