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食鰻魚飯稱魚骨刺傷喉 家長怒告すき家 檢方1理由不起訴
撰文:李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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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是魚有魚骨是常識!台灣有高中生去年在台北光顧知名日式連鎖丼飯店すき家Sukiya(食其家),點了1碗鰻魚飯,但他吃到中途覺得喉嚨不適,懷疑是被魚骨所傷,吃完隔了2小時才求醫。家長認為餐廳未有提醒餐點可能有骨,指控店家過失傷害罪。檢察官翻查證據後,確認中學生的醫療報告證實有魚骨卡住,但認為「魚有魚刺是常識」,民眾應自覺小心食用,而該中學生身心健全,故檢查官認為餐廳沒有過失,全案不起訴。
台媒報道,去年10月1名中學生去到台北車站的知名日式連鎖丼飯店すき家Sukiya(食其家)點鰻魚飯,吃到中途他喉嚨不適,懷疑是被魚骨刺傷,他當時覺得多吃幾口就沒事,但回家後情況未有好轉,喉嚨嚴重不適下,用餐後隔了2小時就去了求醫。
家長認為餐廳內沒有任何告示,提醒餐點可能有骨,未盡告知義務,涉過失傷害罪,決定怒告餐廳的日藉負責人。日藉店長上庭時透露,雙方曾嘗試和解,但賠償金額一直未達成共識,學生一家決定提告。
台北地檢署的檢察官審理時,確認過中學生的醫生診斷證明,他的喉嚨的確有魚骨卡住,惟他未有即時向餐廳反映,是用餐後2小時才求醫,其實無法證明魚骨是來自連鎖餐廳的鰻魚飯。
檢察官認為,學生一家指控餐廳內沒標明餐點有魚骨及小心食用等提醒字句,但認為「魚有魚刺是常識」,民眾食用時本身就應小心,要慢慢咀嚼,中學生本身心健全,業者並無過失,全案不起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