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寺開放日】三名女穆斯林的自白:戴頭巾是自己的選擇

撰文:黃桂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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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九龍清真寺開放日,在二樓的女殿裏,擠滿密麻麻披青蔥頭巾及罩袍的女性,陽光穿過玻璃窗,灑在她們手上那阿拉伯文的《古蘭經》上,也灑在她們翠綠的頭巾上。看不到頭巾下的烏髮(或許是啡髮、金髮),讓人不禁懷疑:頭巾是否限制了頭髮接觸陽光的自由?
帶領導賞團的穆斯林脫小姐說:「如果用欣賞的角度看,就不會覺得這是一種限制,反而是一種保護。」語罷,她輕輕拉起罩袍的衣袖,露出白皙的手腕,像豆腐。
攝影:李澤彤

在試戴頭巾的房間內,放滿不同款式的頭巾,有女穆斯林為參觀者戴頭巾。(李澤彤攝)

開放日這天,九龍清真寺地下有一間「試戴頭巾室」,室外貼了「男士勿進」的告示。室內一張大桌子上,放了數十條款式不一的頭巾,紅的、綠的、正方形的、長方形的、淨色的、有花紋的。

來自哈薩克的Diana披一襲淨啡褐色頭巾,只露出一塊渾圓的臉,把一張正方形的深藍色頭巾對摺成三角形,輕輕披在我的頭上,然後找來一個扣,把頭巾的兩邊扣在下巴位置,再把兩角撥去後方,完成Hijab(其中一種戴頭巾的樣式)。

Diana於數年前由哈薩克來香港唸書。她說她喜歡淨色的頭巾,尤其是黑色。(李澤彤攝)
我選擇帶頭巾,是因為我相信《古蘭經》的說話,這是一個保護女性的行為。
穆斯林 Diana

戴頭巾是保護女性的行為

位於中國西北方的哈薩克,近七成民眾信奉伊斯蘭教。Diana居住在毗鄰俄羅斯的小鎮,受俄羅斯影響,鎮上居民大多不配戴頭巾。Diana卻在中學時期自己選擇戴上頭巾,那時,同學常向她投來奇異的目光。

「我選擇帶頭巾,是因為我相信《古蘭經》的說話,這是一個保護女性的行為。如果沒有頭巾,我們可以裝扮得花枝招展,這樣別人看中的,只是我的外貌,而非內在,我希望別人能欣賞我的內在。」她彎起烏溜溜的眼睛說。

《古蘭經》24章31節:「你對信女們說,叫她們降低視線,遮蔽下身,莫露出首飾,除非是自然露出的;叫她們用面紗遮住胸胸膛,莫露出首飾。」第33章59節又說:「先知啊!你應當對你的妻子、你的女兒和信士們的婦女說:她們應當用外衣蒙着自己的身體。這樣做最容易使人認識她們,而不受侵犯。」

Diana說,她是自願戴上頭巾的,因為她相信頭巾可以保護女性。(李澤彤攝)

「女性是優美的」

三十餘歲的黃小姐正在門口派發介紹伊斯蘭的免費書籍,她披一張花花圖案的頭巾,頭巾的下擺沒有撥去肩後,反而垂在前方遮住胸膛。她也覺得《古蘭經》要求女性配戴頭巾是出於對女性的保護,「不論男女都有羞體需要遮蓋。經文提到,由於女性是優美的,不能隨便讓別人觀看,所以需要遮蓋」。

根據《古蘭經》第24章30節:「你對信士們說,叫他們降低視線,遮蔽下身,這對於他們是更純潔的。」在伊斯蘭教義裡,不論男女,均有需要遮蔽的「羞體」,男性需要遮蔽腰部以下、膝頭以上的位置。女士則需要遮蓋身體及頭部,只能露出臉部及手掌。

《古蘭經》24章31節:「你對信女們說,叫她們降低視線,遮蔽下身,莫露出首飾,除非是自然露出的;叫她們用面紗遮住胸膛,莫露出首飾。」(李澤彤攝)

遲了十年才披戴的頭巾

黃小姐是土生土長的香港人,自14歲起信奉伊斯蘭教,「我小時候已經相信神的存在,但宗教很多,我會想:究竟哪一個神才是真的?」

那時她有一位信奉伊斯蘭教的巴基斯坦籍同學,她便問這位同學:「你們的神是怎樣的?為甚麼我沒有見過你們的神?」後來她才明白,伊斯蘭所信奉的「真主」(Allah,阿拉,或稱安拉)並沒有圖像或雕塑,這是因為他們認為世上沒有一種「有形」的東西能夠代表真主,「我覺得這跟我對神的定義很相似,神不一定能用肉眼看見,也不一定長成人的樣子」,於是她就成了穆斯林。

要入教成為穆斯林,最重要是相信「真主」的存在。只要找來一位教長,旁邊有兩位證人作證,然後唸一段作證詞:「我作證,萬物非主,唯有真主;我作證,穆罕默德是主的差使。」便完成入教儀式。

1月19日這天,九龍清真寺二樓的女殿中,坐滿披綠色頭巾、穿綠色罩袍的穆斯林女子。(李澤彤攝)

初時黃小姐並沒有配戴頭巾,直至24歲,有教長告訴她:「你應該要戴頭巾。」那時她有點抗拒,反問教長:「是否一定要戴?」教長叫她讀《古蘭經》,這一看,她才意識到她已經遲了十多年。根據規定,不論男女穆斯林,在成年後都要遮蔽羞體。但在伊斯蘭的定義裡,「成年」不是指18歲,而是男女身體性徵開始顯現時,即女性第一次月經,男性第一次夢遺。

她用一星期的時間,習慣了「頭巾」成為她身體的一部分,沒有猶豫,沒有掙扎,「因為我覺得,我相信這個神,便要相信衪一切的說話、服從衪的法律。如果不跟從,我又為甚麼要相信衪呢?」

後來,頭巾就真的成了她的保護罩。「以前穿得很美,半夜回家會被人撩,有時甚至會有言語上的性騷擾。但當我披上頭巾,這便成了一道明確的符號:我是一個有宗教信仰的人,請你不要接近我。」

這些穆斯林女子正在進行一對一教學,披橙色頭巾的女士教導綠色頭巾的女士《古蘭經》內的阿拉伯文。(李澤彤攝)
有人同我講:『你除咗頭巾佢啦,我同你解綁。』解咩綁啫?呢個係我自己嘅選擇嚟!外人成日覺得,你就慘喇,畀人壓抑到咁樣,連自己着咩衫都冇自由,仲要包住個頭,唔可以畀人睇你咩樣……但呢啲全部都係外人嘅想像,唔係我嘅感受!
穆斯林 脫小姐

頭巾是女性的枷鎖?

可是,在非穆斯林眼中,這個「保護罩」卻是桎梏女性的枷鎖。

脫女士裹一襲暗藍色的頭巾,鵝蛋形的臉龐有點赤紅,「有人同我講:『你除咗頭巾佢啦,我同你解綁。』解咩綁啫?呢個係我自己嘅選擇嚟!外人成日覺得,你就慘喇,畀人壓抑到咁樣,連自己着咩衫都冇自由,仲要包住個頭,唔可以畀人睇你咩樣……但呢啲全部都係外人嘅想像,唔係我嘅感受!」

她說起法國2010年通過「禁蒙面法」,即禁止任何人士在公眾場合配戴面罩、頭盔、安全帽、罩袍等,並於2011年開始實施。她慍怒:「有人說包頭是一個宗教的束縛,但事實上這是我們的選擇,為甚麼我們不能有包頭的自由?」

只有以阿拉伯文寫成的《古蘭經》方能稱為《古蘭經》,用其他文字的只能稱作《古蘭經譯本》。(李澤彤攝)

女性並非男性的附屬品

這天,脫女士在五小時內帶了數團導賞團,很多人問她:「在伊斯蘭教裡,女性地位是否比較低?」她總是耐心地解釋:「在伊斯蘭教裡,女性地位其實不低,只是外人覺得我們地位低。」她舉例,在伊斯蘭教義裡,男性養女性是應分的;女性的錢財是屬於自己的,而男性的錢財卻是全家的,「咁你話,邊個地位高啲?」她蹙一蹙眉反問。

說起丈夫,二人均是穆斯林,均有自己的工作,「我不是他的附屬品。」脫女士說。

Diana在手機內安裝一個指南針的應用程式,這個程式會顯示麥加天房的位置。在香港,穆斯林需面朝西方向麥加天房的位置做禮拜。(李澤彤攝)

「伊斯蘭是弱勢社群」

看着一張張陌生的臉孔進出清真寺,脫小姐露出欣慰的笑容,隨即又收起笑臉說:「其實真正地位低的,是香港的伊斯蘭教。在香港,通常信奉伊斯蘭教的都是巴基斯坦、印尼這些少數族裔,所以話,伊斯蘭是弱勢社群。」

黃小姐也覺得,香港的穆斯林生活太困難了。她記得當她跟家人說她要信奉伊斯蘭教時,家人立即表示反對。她的爸爸覺得伊斯蘭是一個邪教,曾跟她說:「你入咗呢個宗教,你就會好危險。」她花了不少唇舌解釋,終於,他的爸爸決定尊重她的宗教自由。

而事實上,她的確遇到不少「危險」。「戴住頭巾,經常受到歧視,有人會遠遠避開我,有人搭巴士、地鐵不坐我旁邊,有人甚至直接走過來罵我」,她卻看得很開,「把這當成真主的考驗」。

在九龍清真寺,三樓大殿是男性進行禮拜的地方,女性原於四樓進行禮拜,後來改在二樓進行。脫小姐覺得:「女性沒有必要上來三樓做禮拜。」(李澤彤攝)

女警司的短袖與尊重

早前,警方水炮車向九龍清真寺發射藍色水劑,染藍清真寺門外的階梯,那天晚上,警方派員前往清真寺清潔,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余鎧均穿着短袖衣服進入清真寺,有言論指這是不尊重的行為。脫小姐覺得,雙方都太不了解這個宗教了。其實伊斯蘭對非教徒沒有如此明確的規限,「只是在進入宗教場所前,應該先認識這個宗教,這是一種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