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主婦涉虐4歲女 辯方質疑印傭口供有矛盾 案押後2.4裁決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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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宅主婦涉虐待4歲女童案,今(20日)在九龍城法院結案陳詞,控辯雙方均有遞交書面陳詞。辯方指出,控方需要在毫無合理疑點的情況下,證明女童是由其母親造成的,才能將其定罪。此外,辯方指出作為控方證人之一的女印傭口供存在矛盾,其證供亦不清晰,例如關於案發時女童有沒有穿衣服一事,該印傭的口供與救護員的口供並不吻合。案件將押後至2月4日裁決,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女被告ZAL被指虐待4歲女兒案,在九龍城法院審理。(資料圖片)
4歲女童X在沙浦道御豪門被發現身上有多處瘀傷。(黃學潤攝)

被告Z.A.L.(38歲,家庭主婦)被控二項虐兒罪,指她於2024年3月17至22日,以及同月23日,在沙浦道83號御豪門某單位,身為對4歲女童X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虐待或忽略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女童她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

辯方在庭上補充指,控方證人之一的女印傭口供存在矛盾,其證供亦不清晰,例如關於案發時女童有沒有穿衣服一事,印傭作供指女童在案發時沒有穿衣服,但到場救護員卻指女童當有穿衣服,他質疑女印傭所作的口供不準確,指她可能不記得或對案發時情況記憶模糊,令她的口供與其他證人有出入。

案件編號:KCCC78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