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購機票疑逼加訂住宿案 領隊稱買套餐後航班取消 酒店不獲賠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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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職領隊10年的男子,3年前在網上以590元團購曼谷來回機票,稱兌換時被逼加訂酒店,才可獲機位。他不想浪費已購得優惠券,遂買下酒店套票,惟出發前3日才知航班取消。事主不滿旅遊公司只肯退機票錢,不賠償酒店費用,事後向海關投訴。涉事公司及職員否認一項作出構成先誘後轉銷售行為的營業行為罪,案件今(20)於西九龍法院開審。

事主梁成光稱他在Yahoo團購以590元購得來回香港及曼谷機票。(林樂兒攝)

被告為東怡旅遊有限公司,及員工鍾靜雯(下稱:鍾),被指作出構成先誘後轉銷售行為的營業行為。

買酒店套票便可有機位

事主梁光成供稱,2016年初,他在Yahoo團購以590元購買東怡出售的曼谷來回機票優惠券,並於3月9日,即截止兌換的前一天到東怡旺角總行兌換機票。他先後向鍾提出3個出發日期,但鍾指該些日子無機位,後再稱其餘日期均無法兌到機票。事主查問下得知優惠券不可退款,鍾即表示若梁同時購買酒店套票便會有機位,更可在其優惠券所限的日期外出發。

介紹的均為貴價酒店

鍾向事主介紹兩間酒店,事主指他常住的酒店只需每晚百多元,認為該兩間酒店每晚要價500多元屬昂貴。鍾指公司未有與事主常住的酒店合作,遂介紹其他更便宜的酒店。事主謂,不想浪費已購得優惠券,遂不情願地買下4晚酒店套票,額外再支付1730元,並定於同月14日出發。

數日後獲告知航班取消

事主指3日後鍾來電通知航班取消,他可向航空公司辦退票手續。事主追問下,鍾稱如東怡代為辦理會收取手續費,而東怡不會退還酒店錢,指他買到其他航空公司的機票可照樣入住酒店。事主最終沒有使用到該酒店套票。

事主又稱平時旅行會自行訂機票及酒店,雖任領隊但沒有在酒店內部工作,故對相關項目的認識只比一般人稍多。事主在庭外透露此案是他第一次在網上團購機票。

旅遊業議會認為東怡毋須賠償

辯方盤問時指事主曾向旅遊業議會投訴但不獲受理,事主則回應獲償還一半費用。辯方續透露旅遊業議會認為東怡毋須賠酒店錢,事主其後再向消費者委員會及海關投訴,事主同意。

裁判官押後至3月1日裁決。

案件編號:WKCC5448/2018、WKS17909/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