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院顧問醫生涉非禮 實習醫生稱無默許被按胸 難定是否意外碰到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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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醫院顧問醫生涉在急症室非禮實習女醫生案續審,辯方下午盤問女事主時,指被告當時在教導胸骨角的位置,惟事主主未能指出正確位置,他才伸手指正,而事主被按到乳房時未有表露不願意,事主回應這不表示默許對方所為,但她亦不肯定被告是否意外地碰到她的胸部。

被告甘澤華被指在屯門醫院內非禮一名女實習醫生。(林樂兒攝)

被告甘澤華,59歲,被控於去年7月12日,在屯門醫院急症室9號房非禮女事主。

事發後翌月應邀出席會議

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清洪下午盤問事主,指她聲稱被非禮後仍受被告邀請出席翌月的醫學會議,並任大使招待嘉賓,事主同意。她形容一直以來,對被告「都係驚多過嬲」,不過她也同意當日會議的照片中沒顯露驚慌或憤怒。

被告只為指出正確位置

辯方謂,被告當日在房內教授胸骨骨折,展示的X光片中,骨折位正是胸骨最凸出的部分,即胸骨角;事主回應不肯定骨折位。辯方續說,被告表示不同的骨折位會有不同的診治方法,並指向自己的胸骨角示範,事主亦有作相同舉動,惟她錯誤指向自己近頸部的位置,被告遂指向事主以示正確位置。事主稱對此沒有印象,但被告確曾指向她的胸骨。

辯方質疑觸碰屬意外

辯方提出胸骨可分為5部分,並解釋這是被告按其胸骨5下的原因,事主則回應不清楚對方意圖。辯方認為,她沒有即時投訴是因為當刻不覺被告的舉動有問題,事主不同意。被質疑遭非禮時完全沒有反應,事主承認當時並沒有以動作、言語或表情表露驚恐,但反對這隱含容許對方所為的意思。辯方追問她,能否肯定被告是出於意外而觸摸她的乳房,事主稱不清楚。

同學建議事主告知教授

控方就事主案發後出席會議一事發問,事主解釋出席活動可賺取經驗,並有助日後尋找心儀的工作。事主的同學亦被傳召出庭供,同是實習醫生的她供稱,收到事主表示實習期間被醫生觸碰乳房的訊息,遂提議對方告知教授。

聆訊明續。

案件編號:TMCC278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