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商以招標賣樓避規管 議員促修例限制 陳帆:望業界自我約制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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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部份一手新盤改以「招標」方式賣樓,被指規避監管,更有托市之嫌。有立法會議員今日(29日)提出質詢,了解當局會否藉修訂《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加強規管以招標方式出售住宅單位,又批評部份以招標方式的單位,其成交紀錄冊的資料欠清晰,令準買家無法掌握資訊。
運房局局長陳帆回應指,銷監局早前已向業界出作提醒,於4月初至5月23日發售的1,900伙新單位中,只得7個單位以招標方式發售,認為情況已大大改善。他又指,任何法規都會有限制,期望業界可自我約制。

地產建設商會早前發出新指引,只要實用面積753方呎及三房以上的單位亦可以招標發售。(資料圖片)

陳帆說,銷監局早前已向業界出作提醒,要求賣方發售一手住宅發售項目時,其成交紀錄冊要列明支付條款的所有詳情,其資料亦要完整齊全,使準買家無須再參考其他文件及資料,已可找到其支付條款細節。

他認為,自發出上述提醒後,情況已大大改善,由4月初至5月23日發售的6個新項目內,1,900伙中只得7個單位以招標方式發售。

陳帆指出,銷監局早前已向業界出作提醒,認為情況已大大改善。(資料圖片)

稱業界樂意遵守新指引

地產建設商會早前發出指引,列明除獨立屋、洋房及特色戶、具3間或以上睡房實用面積不少於753平方呎之分層單位,以及任何實用面積不少於1076平方呎米之分層單位外,其他物業一概不可以招標方式出售。

會上有議員關注,地產建設商會的要求僅是指引,若情況未有改善,當局會否修訂《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明確指明某面積單位不能以招標形式發售。陳帆指出,據政府了解,業界均樂意遵守指引,但不排除若有需要時,會檢討條例。

他又指,期望社會可讓業界自我調節及約制,直言:「任何法規都會有限制,並唔能夠100%確保有關情況符合要求。」

不排除再有檢控

陳帆又指,早前有發展商以招標形式發售單位時,疑成交資料透明度不足,涉嫌違反《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銷監局已就有關情況提出檢控,案件將於7月9日聆訊。

他表示,局方亦正跟進其餘個案,將視乎搜證情況,不排除再有檢控,又說政府料執法絕不「手軟」,若發現任何違法情況,將作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