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琴教師涉前度家門縱火 事主直言不信被告懷孕 憑衣著認縱火者

撰文:李慧娜 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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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琴女教師與前男友因懷孕事情起爭執,之後疑在前男友家門外燒報紙,被控兩項縱火罪受審。前男友作供透露,他比被告年輕5歲,二人分手後仍有來往,惟被告提到懷孕後,一時稱於1月懷孕,其後又改稱於3月懷孕,他直言不信被告。案發時其母疑門外有「燒燶野」報警,他回家查看閉路電視,發現縱火者衣著打扮與被告相似,又指記得被告也有類近的上衣,相同的褲子及鞋。

被告梁菀晴在區域法院被控兩項縱火罪。(資料圖片)

被告梁菀晴(36歲)被控於去年6月8日,在將軍澳景林邨兩度縱火。

被告的前男友沈能基供稱,他稱與被告於2017年8月成為情侶,約半年後,被告指二人性格不合,提出分手。沈指他們熱戀時,會一周見面3至4次,他亦會不時到被告家中過夜,但分手後仍會偶爾見面。

閉路電視片認出疑似被告

他憶述,於去年6月8日晚上,突然收到家人來電,指家門外兩處有「燒燶嘢」,他在回家途中報警,返家後翻查閉路電視,看到有人縱火。他從衣著及身形認出縱火人為被告,他曾見過被告穿過一樣的衣服。雖然片中人戴著口罩,但沈稱也曾見過被告因身體不適戴口罩,故能認出片中的是被告。

事主沈能基作供時直言不信浩梁苑晴懷孕。(林樂兒攝)

辯方質疑度預設被告是縱火者

沈在辯方盤問下透露他比被告年輕5年,並同意只以身形及衣著從閉路電視片段認出對方。他早前供稱,被告穿過類似片中人的粉色上衣,亦有一條相同的淺藍色短褲。辯方質疑下,他稱未能確定片中女子的上衣正是被告擁有的服飾,但強調被告常作該女子的打扮,且被告亦有一模一樣的鞋子。辯方指他預設了生事的人為前女友,故認定片中人為被告,沈不同意。

沈不信被告懷孕

沈道,被告同年2月分手時沒提懷孕,翌月才對他說懷孕期是1月。他同意表示過即使分手仍可一起處理孩子的事,但後期稱不會再理會。沈解釋被告後來改稱懷孕期為3月,又不肯到醫院檢查,故之後不再信她有孕。辯方指被告曾說可提供醫生報告,但他稱不需要,沈回應不太記得。就被告展示一支驗孕棒的結果,沈說:「唔代表係佢㗎嘛。」至於有無向被告表達不信任,沈稱不太肯定曾否說過。

法官詢問沈在閘門上安裝的閉路電視的類型,他形容鏡頭僅為食指指甲般大,需刻意觀察才留意到。聆訊明續。

案件編號:DCCC 101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