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出獄】李家超︰自首與司法協助無關連 斥台灣節外生枝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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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的陳同佳今日(23日)早上就其洗黑錢案刑滿出獄,陳同佳表明決定擬赴台自首,惟港府與台方在安排上仍有爭議。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23日)在立法會上表示,司法協助與自首「是兩件無關連的事」,指可以在司法協助以外,按照香港現有法律提供協助。李家超表示,對於一個已經自由的人表達想要自首,特區政府無法律權力採取任何強制措施,強調是台灣方面有政治操作、節外生枝、自設障礙,「不能伸張公義的責任當然就是在有關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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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重申,希望台灣積極處理陳同佳自首,從而令受害人及其家屬有合理交代,亦令疑犯經法律程序改過自新,「唔好去增多枝節。」盡快讓陳同佳到台灣面對法律程序。李家超指,當台灣接受陳同佳自首後,「好多事情,我們都可以按住香港法律、程序予以協助。」

李家超︰台灣無司法協助下處理案件有先例

李家超指,司法協助與自首「是兩件無關連的事」,自首絕對可以在司法協助以外去做,「過去來講,亦好多司法管轄區在處理自首,兩個司法管轄區未必有司法協助的。」他指,台灣過往在無司法協助下亦有處理過一些案件。李家超指,3月曾經去信台灣要求商量但無獲回覆,故不認同港府一直不理會台灣請求的講法,並要「表示失望」。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23日)在立法會上表示,司法協助與自首「是兩件無關連的事」,指可以在司法協助以外,按照香港現有法律提供協助。(張浩維攝)

新民主同盟范國威指,政府將陳同佳自己投案就當是解決了問題,惟港府無向台灣提供任何案件資料,包括陳同佳在香港所落的口供、證據、認罪書,如因港府拒絕提供司法協助,而導致台灣不能獲得充分資料以進行穩妥審訊,令陳同佳獲輕判或脫罪,「特區政府點樣同陳同佳案死者家屬交代?」公民黨郭家麒表示,台灣於年初已要求與港府雙方協議引渡陳同佳,但當局卻「搞作政治事件」、「令香港這幾個月水深火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