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工認定女友分手因「婚外情」 向對方淋腐液 官指冷血囚11年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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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歲地盤工因不滿同居多年兼為他育有兩女的女友突然要求分手,認為女友有「婚外情」,因而到女友工作的餐廳向她潑通渠水,令她的眼睛、臉、頸、四肢等多處受二級燒傷,需要留院兩月及接受多次植皮和清創手術,兩名餐廳食客也被波及;最終女事主面部和上肢留下永久性的疤痕,更患上創傷後遺症。地盤工早前在高等法院認罪,法官今(1日)判刑時,直斥被告早有預謀犯案,行為冷血,對事主身體和心理造成極嚴重和永久性的傷害,更波及餐廳其他無辜的客人,罪行極為嚴重,需要判決有阻嚇性的刑罰以譴責和懲罰被告,最終判被告入獄11年。

被告何朝暾向女友潑腐蝕液之餘,自己亦被濺傷。(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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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何朝暾,42歲,報稱地盤工人,高中程度,他承認有意圖而淋潑腐蝕性液體及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共3罪。

事主全身兩成皮膚2級燒傷

案情指,被告與女事主自2009年同居,雖然沒有註冊結婚但育有兩名女兒。2018年4月女方因性格問題決定分手並搬離兩人住所,但被告認為女事主有「婚外情」,於是在5月27日到她工作的餐廳向她淋潑預先購買的通渠水。兩名餐廳員工立即將他推開,警方也隨即接報到場拘捕被告。被告施襲時,女事主雖然嘗試蹲下躲避被告,但仍被淋中,頭部、面部、頸部、四肢、背部等,全身有20%皮膚受到2級燒傷,。

事主眼睛受損面等留永久疤痕

女事主事件中眼睛受到嚴重傷害,需要留院達兩月半接受清創和植皮手術;兩名在旁食客亦被濺中,需要入院治理。最終女事主面部和上肢留下永久性的疤痕,更患上創傷後遺症。

仍受創傷後遺症折磨

法官陳慶偉判刑時指,被告預先購買通渠水,又帶上鴨舌帽和墨鏡犯案,顯然有預謀和經小心計畫,目的令女事主遭受嚴重傷害以向她報復。雖然女事主的康復進度良好,但仍然受惡夢和創傷後遺症折磨,面上和上肢的疤痕也令她感到壓抑和失去自信,其精神上所受的傷害可想而知。

官指被告冷血計劃報復

陳官又稱,雖然被告求情時指他與女事主分手後受憤怒和抑鬱情緒影響,但被告並非受挑釁下犯案,而是冷血和計算下的報復行為。被告的行為令女事主身心蒙受極嚴重的傷害,更罔顧其行為有機會傷害餐廳其他食客,罪行極為嚴重,因此需要判決有阻嚇性的刑罰以譴責和懲罰被告;惟考慮到被告認罪,三罪合共最終判囚11年。

案件編號:HCCC 14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