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時雨職員等涉拍賣會騙案 競投者中途被叫走 單位終售予被告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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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時雨信貸3名時任及前任職員被指與一名拍賣公司董事串謀,在西貢一銀主盤的拍賣會上,令一名及時雨職員能以400萬的價錢投一丁屋單位,4人否認指控,案件今(2日)於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透露,當日拍賣會上,有一名女買家也對該物業感興趣,並出價405萬,拍賣會突然被叫停,該女買家離開後,拍賣會又重開,並以低5萬元的價格把物業賣給案中的一名女被告。

首被告黃麗敏。(呂樂謙攝)

被告為及時雨信貸有限公司的時任貸款女文員黃麗敏(33歲)、經理孫立基(49歲)、前助理總經理戎文碧(44歲),以及環亞物業拍賣有限公司獨資董事兼股東曾傑俊(54歲)。

黃是孫的下屬兼未婚妻,戎為兩人的朋友。而及時雨則為環亞的其中一位客戶,合作逾10年。他們被控於2017年2月2至23日期間,一同與其他人串謀詐騙有意購買西貢大埔仔村某2樓連天台物業的買家,目的是讓黃麗敏以400萬投得該物業。

拍賣前曾簽下委託書

控方開案陳詞指,2017年初,孫代表公司與環亞的董事曾俊傑就公開拍賣涉案物業簽訂委託書,交易底價為400萬,曾的公司會收取1%回佣。曾當日主持拍賣會,其下屬事前告知一位有意競投的女買家,該物業的契約可能有問題而不能獲得按揭,並遊說該女買家放棄,但未有成功。

買家叫價後拍賣突叫停

該物業的開價為380萬,拍賣會上只有黃及上述買家出價,經4、5次叫價後,後者的405萬成最終叫價。曾卻稱金額未達交易底價,宣布收回該單位;其下屬又向該名買家表示會安排擇日再拍賣,她可以離開。惟該買家離場後,曾再次拍賣涉案單位,並由黃以400萬投得。

被告有互通拍賣過程

孫當天沒有出席拍賣會,戎則有陪同黃。廉署檢查黃及孫的手機,查到兩人與戎互相通知拍賣過程,包括戎指待另一買家走了會再拍賣。另外,廉署在曾的辦公室檢取文件,發現他對涉案物業的處理有別其他物業。

據差餉物業估價署評估,涉案的丁屋單位於該年2月的估價是500萬。由於黃反對,差餉物業估價署調整至450萬。

案件編號:DCCC25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