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上訴|梁與盧建民等上訴案 將於下周三下判詞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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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農曆大年初二凌晨的旺角騷亂事件,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因暴動和襲警兩罪,在高等法院被判囚6年。而同案的被告盧建民和黃家駒,則分別被判囚7和3年半。3人都就刑期提出上訴,指判刑過重,另外,盧亦就定罪提出上訴。上訴庭去年10月聽取陳詞。而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上訴庭將於4月29日,即下周三下午4時頒發判詞。

梁天琦因1項暴動和1項襲警罪,被判監禁6年。(資料圖片)

三名上訴人分別為梁天琦(28歲)、盧建民(32歲)和黃家駒(32歲),梁在審訊前已承認1項襲警罪,而陪審團另裁定他1項暴動罪成,高等法院法官彭寶琴判他監禁6年。梁的律師曾透露,以原本的刑期,預計梁將於2022年1月出獄。

梁天琦一方質疑 原審法官判刑時考慮了與其案情無關的因素

而盧建民則在審訊後被裁定1項暴動罪成,被判監禁7年,為旺角衝突中判刑最重。黃家駒則承認暴動罪,被判囚3年半。

三人均指原審法官彭寶琴的判刑過重,其中梁天琦一方指他被裁定涉及亞皆老街事件的暴動罪成,惟原審法官把砵蘭街暴動罪的案情,納入判刑考慮。而盧建民一方亦指,原審法官引在引導陪審團時犯錯,因此其定罪不穩妥。

案件編號:CACC16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