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乃光批政府政治審查《頭條新聞》 容海恩指港台須遵守約章

撰文:鄧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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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台個人意見節目《頭條新聞》被指2月14日一集污衊和侮辱警方、資料準確性成疑,被通訊事務管理局警告。港台承諾檢討《頭條新聞》,本季播出後會暫停製作,並向被冒犯的警察致歉。
立法會議員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主席莫乃光認為,《頭條新聞》非新聞時事節目或紀錄片,而是諷刺節目,與《歡樂今宵》等經典節目的諷刺時弊環節類近。他批評,投訴不涉技術或一般內容判斷,質疑通訊局裁決是政治審查,憂心帶來寒蟬效應,影響本港的創作自由。另有聽眾認為,《頭條新聞》過去三十年來都走同一路線,突然收緊是不合理。
而立法會議員兼廣播事務委員會委員容海恩則認為,本港可有諷刺式節目,惟港台須受約章及守則限制,節目不應以取笑政治人物或新聞為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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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次無關技術層面或植入式廣告 質疑通訊局營造白色恐怖

莫乃光今日早上在港台電台節目《千禧年代》中表示,通訊局是次裁決超出一貫做法,警告無關技術層面或植入式廣告等,而是成為審查工具。他形容裁決是白色恐怖,影響的不只《頭條新聞》或香港電台,而是整個傳媒界的創作自由。

他解釋,《頭條新聞》非新聞時事節目或紀錄片,而是諷刺節目、趣劇,如經典節目「歡樂金宵」亦有諷刺時弊的環節,質疑港府令本港倒退,令數十年前擁有的自由都失去,將帶來寒蟬效應,與尊重法治社會、民主精神是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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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諷刺擁有公權力的警方及高官 反映市民真實想法

莫乃光強調,節目中諷刺的,並非無權無勢的弱勢社群,而是擁有公權力警方及政府高官,即使節目中傳達的某些想法或存誤解,亦反映市民的真實想法,質疑「是否描述市民的誤解都不可以?」他認為,觀眾可選擇認同與否,惟傳媒有自由創作的權利,直言政府若以為做法能獲得市民尊重,最終只會帶來反效果。

而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則認為,本港可有諷刺式節目,但港台須受約章及守則限制,節目不應該以取笑政治人物或新聞為主題,而2月14日播出的《頭條新聞》中演員王喜穿上警隊裝扮,令警隊受污衊及侮辱,加上《頭條新聞》多年來皆有取笑政治人物及新聞,故認為通訊局裁決正確。她認為,港台就事件道歉外,管理層及製作團隊應審視節目,檢討日後如何按約章及守則進行製作。

香港電台。(高仲明攝)

聽眾:八十年代已有諷刺時弊節目 涉英女皇也沒被投訴 

聽眾林小姐認為,自八十年代起本港電視一直有諷刺時弊,對象包括英女皇及官員,不了解為何現時會被投訴,質疑節目是反映事實,才遭投訴。她認為,只有極權國家及地方才會阻止市民諷刺政府,希望港台不畏強權。黃小姐亦表示,《頭條新聞》過去三十年來都走同一路線,突然收緊是不合理,批評商經局在港台昨晚回應後再施壓,令她感到傷心,質疑政府「迫市民上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