滙豐環球非華裔分析師投訴差別待遇後被裁 認為涉種族歧視求賠償
滙豐環球服務(香港)一名非華裔分析師,覺新經理對他涉差別待遇,如不通知他開會等,認為屬種族歧視,向公司投訴後,公司認為只是個別員工行為不當。惟他在該投訴結果發出後兩天被裁員。分析師認為公司的行動是報復,認為事件涉種族歧視,上周五(18日)入稟區域法院,引《種族歧視條例》控告滙豐並要求賠償。
申索人為Robert Ngugi Tomkinson,答辯人為HSBC Global Services (Hong Kong) Limited。
申請人稱其工作表現一向良好
申索人在入稟狀透露他是一名黑人,2019年11月25日至2025年5月12日期間在滙豐任業務分析師,該職位階級為GCB 4。他任職期間表現專業,每年都獲良好或優異評級,其中一年更獲得「最佳表現」的評價。
公司認為不涉種族歧視
申索人稱在2024年9月起,他覺得被新任命經理持續對他有差別對待,認為遭受種族歧視,遂向公司的人力資源及上級投訴,最終投訴被裁定部份成立,但公司認為事件僅因個別員工行為不當,例如沒有透露業績等,不涉及種族歧視。由於內部調查的結果未符合,申索人的績效改善計劃(PIP)亦被取消。2025年2月13日,即上述投訴結果發出的2天後,申索人被裁員。
同級職員中的唯一黑人
申請人認為公司有意報復,因為被裁的人員中只有他是長期員工,其他與其職位或職級相同的員工,皆可以留任,而他亦是同級職員中唯一黑人,認為未受到同樣待遇,例如他曾被拒參加會議,獎金被削減,及被提前裁員等。其年度獎金亦被削減35%,原因為績效評級「偏離軌道」,技術總監其後有就該評級提出異議。申索人認為,這些安排令工作環境充滿壓力和敵意,令其在行業內的聲譽受損,受到精神壓力及造成經濟損失。
申請調職被拒其他人卻獲批
申索人曾追問確實的裁員準則,公司指他被裁是因為他轉換團隊。申索人稱,他曾表示有興趣調職其他職位,但無理被拒,其他與他同級的同事申請卻獲批,令他進一步懷疑公司差別對待及種族歧視。
未有足夠時間諮詢裁員方案的豁免聲明
入稟狀中提及,裁員方案中包含了對反歧視條例下的豁免聲明,但公司只給他3天的時間考慮,令他無法獲得法律諮詢。申索人認為他是在脅迫或不當壓力下,才作出放棄索賠的權利,質疑相關聲明的有效性。
案件編號:DCEO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