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署前分判商偽造巡查報告 串謀詐騙460萬服務費 四被告認罪
撰文:洪戩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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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水務署前分判商董事及其三名僱員,涉向水務署提交載有虛假資料的配水庫巡查報告,誘使署方兩年間向公司發放服務費共約460萬元,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四名被告今日(16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詐騙,法官將案件押後至11月18日判刑,各被告還柙懲教署看管。廉署今日亦向法院申請充公被告在本案涉及的犯罪得益,相關聆訊將排期舉行。
四名被告分別是44歲劉浩基,竣才工程有限公司唯一董事兼股東;以及竣才三名時任僱員,即34歲文員李穎圖、41歲的雜工郭家禧及郭家祺。四人今日承認共兩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
偽造巡查報告騙水務署460萬服務費
案情指,2020年7月至2022年6月期間,竣才獲水務署分判巡查新界東區內約40個配水庫,以維持配水庫的安全及設施狀況的定期合約。水務署規定分判商須指派特定數量的三人巡查隊伍每日巡查配水庫,並須製備每日巡查報告,以及附上巡查配水庫設施時拍攝的照片。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竣才於案發期間,並沒有依照水務署上述的巡查規定。廉署調查發現,劉浩基先後指示郭家禧、郭家祺及竣才其他員工拍攝配水庫設施的照片,並修改照片的拍攝日期及時間,令相關照片看來是在不同日子拍攝。竣才員工又按劉浩基指示,以該等照片製備相應的每日巡查報告,並提交予水務署。
此外,劉浩基及李穎圖又指示竣才員工製備虛假值勤紀錄,虛報巡查隊伍每日均有根據水務署規定妥為巡查配水庫,而每次巡查均由三人一同進行。各被告藉該串謀詐騙勾當誘使水務署向竣才先後發放服務費用共約460萬元。
廉署申請充公劉浩基的犯罪得益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11月18日判刑,各被告還柙懲教署看管。廉署今日亦向法院申請充公劉浩基在本案涉及的犯罪得益,相關聆訊將排期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