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消費投訴|港人遊泰租車被指「揩花」擋風玻璃 遭索近4000元
香港作為國際旅遊及商貿樞紐、每年吸引數千萬人次訪港;港人亦熱愛外遊及北上消費,不過彼此在跨境消費時,在語言不通及文化差異下,難免遇上消費糾紛追討。消委會今日(15日)公布,今年首9個月接獲177宗來自跨境投訴互助機制投訴個案,較去年同期下跌16%。
當中一宗關於港人在泰國自駕遊時、遇上租車爭議。投訴人在還車時被指「揩花」車頭擋風玻璃,更有職員展示一份從未提供過的「賠償明細表」,要求投訴人支付近4000港元高額賠償。
消委會已與多個地區的消費者保護組織合作、建立投訴個案轉介機制,包括日本、南韓、新加坡、泰國、馬來西亞、澳門及內地超過30個省市。消委會今日(15日)公布,今年首9個月接獲177宗來自跨境投訴互助機制投訴個案,較去年同期下跌16%。
港人泰國自駕遊遭索賠 取車時未曾獲賠償明細表
其中一宗投訴人封先生到泰國自駕遊,透過平台預訂泰國A公司5日租車服務,租車費用共5,000泰銖,即約1195港元。他在泰國取車時簽署租車合約,知悉車輛有任何損毁,自負額最低5,350銖 ,上限16,050銖。但A公司未曾提供汽車損毀賠償收費標準及實際金額。
當封先生還車時,A公司職員指車頭擋風玻璃有一個米粒大小的崩花需賠償。職員續展示一份從未提供過的「賠償明細表」,並按封先生所租的車型,表上列明車頭擋風玻璃收費為15,000銖,加上7%增值税後,封先生需要支付16,050銖,即近4000港元
封先生當場質疑為何取車時未有向他披露賠償收標準、懷疑是不良營銷手法; 但由於登機時間臨近,且語言溝通困難,無奈支付16,050鉄。他回港後聯絡消委會,將個案轉介至泰國消委會跟進處理,最終獲A公司全額退款。
新加坡人網購香港充電寶故障 電郵聯絡港商不獲回覆
消委會也接獲跨境轉介投訴,一名新加坡居民麥女士於上年8月網購香港商戶B公司網店購買一個新加坡元120元、即約720港元的磁吸流動電源(俗稱充電寶),產品附有一年保用期,網店額外收取相當於210港元運費以寄送到新加坡。
使用約半年後,麥女士發現該流動電源陸續出現問題,包括無法正常充電或毫無反應等,麥女士相信該流動電源發生故障、續根據保用條款,於2025年3月下旬電郵聯絡B公司,要求維修或更換貨品。
然而直至6月,B公司仍未曾回覆,由於B公司在香港註冊及營運,麥女士遂向新加坡消費者協會求助,並將個案轉介至香港消委會協助調停。B公司最終在約兩個月後表示已直接回覆麥女士,及安排全額退款。
港人北上訂造衣櫃 木板厚度不符預期
近年港人喜愛北上消費,甚至北上訂造傢俬。不過在尺寸、材料方面都可能與商店有爭議。港人袁先生在上年到深圳的C傢俬店訂造衣櫃,由於曾滿意在同間店訂造書櫃品質,故在C傢俬店職員上門到袁先生的香港居所度尺時,提出按早前書櫃的規格製作。
當時雙方沒即場書面確認規格和木板厚度,職員亦未有提出異議,袁先生遂以為雙方已達成共識,認為衣櫃會和之前的書櫃一樣,分別有厚度為25厘米和3.2厘米的胡桃木板作層板和邊框、六道門板厚度則為2.2厘米。C傢俬店其後報價人民幣13,800元,即約1.5萬港元,袁先生支付約相當於1,000港元作訂金。
不過,袁先生收到傢俬店的設計圖則,發現衣櫃邊框和層板厚度與預期不符。他遂向C傢俬店投訴,但傢俬店稱如需更換3.2厘米厚的木板、工廠要特別訂購材料,需要額外支付900人民幣,即約為980港元,但袁先生認為安排不合理、向香港消委會求助,將個案轉介深圳消委會調停。
C傢俬店向深圳消委會解釋, 由於已安排度尺及提供設計圖則,故不能全額退還訂金,但經周旋下最終願退回一半訂金、即500元人民幣。
消委會:互通機制助保障跨境消費
消委會表示跨境消費糾紛互通機制的設立可減少消費者跨境維權的困難,增加成功解決糾紛的機會,為跨境消費提供有效保障。又提醒若跨境消費不幸發生爭議,消費者可先嘗試與商戶直接協商,並保留完整的溝通紀錄。如協商不果,可嘗試向居住地的消保組織求助。
消委會又指,市民在跨境網購前應參考網店或平台的口碑和評價,留意貨品有沒有提供跨境保用服務,同時應查看網店平台有否提供完整的地址及聯絡方式。交易後亦應保留所有交易憑據,包括收據、訂單截圖、付款 記錄及與商戶的對話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