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進建築指工程公司拖欠款項和違約 入稟追409萬損失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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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多宗政府工程的精進建築,指一工程公司拖欠款項和違反分判合約,昨(15日)入稟高等法院,向該工程公司追討逾409萬元。
原告為精進建築有限公司,被告為良基營造有限公司。
入稟狀指,精進和良基就葵涌和柴灣項目,分別於2020年4月和2023年8月簽訂分判合約。而良基未有根據該兩份合約,向精進支付394.9萬和15萬多元,即合共409.9萬元,精進遂入稟追討。
此外,精進和良基就啟德項目,於2020年11月簽訂分判商合約。精進指良基違反該合約,向良基追討損失。
案件編號:HCA593/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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