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灣東灣、蝴蝶灣、大浪灣三泳灘擬引市場營運 康文署邀交意向書

撰文:賴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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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施政報告》提出,政府將以試點形式邀請市場營運沙灘,打造康樂休閒及水上活動場地。康文署今日(24日)邀請有興趣機構就3個指定泳灘,即荃灣區的馬灣東灣泳灘、屯門區的蝴蝶灣泳灘及南區的大浪灣泳灘提交意向書。

機構須提出發展建議、目標收益對象、預計使用者人數,以及相關業務如何推動地區旅遊等。康文署表示,所得意見和資料有助訂定相關場地的發展路向及未來營運細節,有興趣的機構須於6月18日或之前提交意向書。

大浪灣泳灘。(資料圖片)
屯門蝴蝶灣泳灘。(資料圖片/蔡正邦攝)
馬灣東灣泳灘。(康文署網站)

康文署表示,計劃委聘一間或多於一間營辦商, 向其批出為期不少於三年的經營權。如有關營辦商表現良好,經營權可獲延長多三年。

營辦商須在指定泳灘提供商業增值服務 舉例如「粉絲」見面會等

有關營辦商須在指定泳灘舉辦水或沙灘運動及康樂休閒活動,或擴闊場地使用用途,例如游泳、獨木舟、沙灘排球、堆沙、露營、觀星等;加設陸上或水上活動設施;及提供商業增值服務、設施及活動,例如零售、餐飲、商業推廣活動、企業活動、「粉絲」見面會、沙灘嘉年華會等。

康文署提醒有興趣的機構,政府有意設立持續的監察系統,以確保泳灘的營運和管理符合公眾利益,並可能會引入關鍵績效指標以進行監察及維持優秀表現。

機構除了須在意向書回答是否有能力或興趣經營泳灘,原因為何,還要提出發展建議、目標收益對象、預計使用者人數、吸客策略,以及相關業務如何推動地區旅遊、泳灘的潛在機遇與挑戰等。邀請提交意向書的文件載於康文署網站,有興趣的機構須於6月18日或之前提交意向書。